*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24-JSRL-G2025-0008 项目名称:睢宁县沙集镇8吨水罐消防车采购 预算金额:7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8万元 采购需求: 睢宁县沙集镇8吨水罐消防车采购,具体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交货并调试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财务状况报告: (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加盖电子签章。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投标人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7.投标人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8.投标人信用信息(要求见投标资料表条款项号“(六)”中“4”内容)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