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共享履约智审模型及应用技术开发服务项目实施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WFA00000076131
1.招标条件
财务共享履约智审模型及应用技术开发服务项目实施服务项目现已立项审批,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招标人为中国交通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信科集团),中标单位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签署合同。
2.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财务共享履约智审模型及应用技术开发服务项目实施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
本次招标的内容包含合同履约智能审核项目的应用建设、系统集成、数据标注、模型建设、AI应用案例推广服务、专利申请支持的全流程专业咨询等,详见《第五章》。
建设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90自然日内完成系统交付。
质保期:从项目整体验收之日起,免费提供 12 个月质保服务。
3.招标形式
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并依法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机构,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长期稳定的交付团队,并提供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经营办公场所租赁或购买合同等材料的复印件等)。
4.2投标人具备履行交付所需的财务能力,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财审报告附注等。
4.3投标人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并提供证明材料。
4.4投标人近3年内(2022年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有效业绩。有效业绩的定义:1)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2)合同内容包含非结构化数据智能识别;3)合同乙方须为投标人,且完成项目验收交付;4)能够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清单页、双方盖章页、总金额页)以及项目验收证明(如:经业主方盖章的业主证明、完工证明、交工证书、验收报告等)或该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以证明除验收、质保外其他阶段付款均已支付)。所有证明文件在必要时需提供纸质原件备查(项目验收证明或该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可二选一),在必要时投标人须提供业绩用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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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