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龙港综合开发项目招标人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8-21地块商务酒店装修及附属配套工程项目厨房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龙港市龙湖新区,根据《龙港市龙湖区块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龙湖片区建设内容:包括公共建筑项目、市政道路工程和配套附属工程等3大项目,共计18个子项目建设。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176419平方米(约1764.62亩)。新建公共建筑项目4处(含市民广场),用地面积298624平方米(约447.93亩),总建筑面积60337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3137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72000平方米;新建市政道路11条,用地面积399174平方米(约598.76亩),道路长11646米,宽18-50米;桥梁3座,桥梁面积5676平方米;新建绿化工程24处,绿化面积478619平方米(约717.93亩),新建河道驳坎长6346米以及土地平整面积3259.97亩。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的标的:本次数量为暂定数量,详见附件清单。具体数量、规格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2.2.2交付时间:自合同签字之日起至2026-12-31 12:00:00
2.2.3交付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龙港新城东海大道与世纪大道路口
2.2.4履约保证金:每期结算总额的10%
2.2.5支付条件:月度结算手续完成后,凭供方开具的符合需方要求且合法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材料供应期间,综合单价包含增值税,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随国家税收政策调整而调整),每月按完成工程量的进度款的80%进行支付,供货完毕30天内支付至90%。待合同完工结算后,一次性支付剩余的10%履约保证金 (上述款项均不产生利息)。
2.2.6 本次招标分为1个包件,每个包件拟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可以对一个或者多个包件进行投标,最大中标能力为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其他要求:必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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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