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设 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南部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设 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南部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407-511321-04-01-303573】FGQB-056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部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南部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建筑垃圾处理设备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南部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407-511321-04-01-303573】FGQB-056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中恒拓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占地52.97亩,建设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处理厂22371.38㎡及其配套附属设施等,建成后建筑垃圾处理规模达20万吨/年。
2.3 招标范围:新建建筑垃圾处置线1条,具备处理拆建垃圾和装修垃圾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图纸深化设计、设备采购、运输、保险、预埋件施工、安装、调试、直至设备检测及试运行期满经验收合格移交、缺陷处理、维修及后期服务等。具体设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4 本次招标采购的设备名称、数量、技术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5 交货及安装期限:120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设备采购共1个标段。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颚式破碎机、装修垃圾预筛分机、重型驰张筛、风选机、反击式破碎机、成品筛、成品风选机、半自动液压打包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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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