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江流域(屏山段)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岷江(屏山段)左岸人工湿地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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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本招标项目 岷江流域(屏山段)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岷江(屏山段)左岸人工湿地 (项目名称)已由 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屏发改审批【2021】180号、 屏发改审批【2025】4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市屏山生态环境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屏发改审批【2021】180号、屏发改审批【2025】4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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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建设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岷江流域两岸。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方案分为三部分,包括:岷江(屏山段)左岸人工湿地+生态沟渠工程、岷江(屏山段)生态缓冲带、岷江(屏山段)右岸生态河滩工程。 (一)岷江(屏山段)左岸人工湿地+生态沟渠工程。位于王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排口,沿自然排水沟渠,直至岷江左岸生态缓冲带陆域边界。人工湿地工程建设面积约为8274平方米;生态沟渠工程建设长度为1506米。 (二)岷江(屏山段)两岸生态缓冲带工程。位于岷江两侧河岸。其中,岷江左岸生态缓冲带工程位于岷江一桥至岷江二桥(拟建)之间,长度距离约为3186米,平均宽度24米,总建设面积79177平方米。岷江右岸生态缓冲带工程位于岷江一桥至岷江二桥(拟建)之间,长度距离约为3020米,平均宽度34米,总建设面积104375平方米。 (三)岷江(屏山段)右岸生态河滩工程。位于岷江右岸,起点于屏山县污水处理厂排口,终点为宜宾绒惠线业有限公司。岷江右岸生态河滩工程建设面积84826平方米(长度约1714米x平均宽度49米),建设内容包括基地改造、种植挺水植物,水生动物系统构建等。 本次招标内容:新建岷江(屏山段)左岸人工湿地约8274平方米建设,建设内容包括基地改造、种植挺水植物,水生动物系统构建等。(具体以业主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2.3、计划工期:7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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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1、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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