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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庆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一体化集成装置加工定作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长庆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一体化集成装置加工定作项目

项目编号:CQYT2511-FWZBGK02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庆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一体化集成装置加工定作项目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1 项目名称:一体化集成装置外协加工定作项目 ;

1.2 服务项目概况:一体化集成装置的工艺安装需外部协作有资质和人员的单位来完成一体化集成装置工艺管线安装工作。其提供配套安装材料及生产辅料。

1.3工作范围:一体化集成装置需外协加工。

一体化集成装置配套的安装设备、材料由甲方提供。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劳保护具、食宿由中标服务商自行解决。

1)甲方提供橇装设备、材料以及组橇过程中的焊接耗材(焊条、焊丝、氩气、氧气、乙炔)生产场地等。

2)乙方提供组撬用设备(焊接设备-电焊机)工器具(工装、角磨机、手电钻、扳手、撬杠、吊带3吨、试压用盲板等)及生产辅助用料(钻头、角磨片、切割片等)。

3)工作内容:装置上所有单体设备就位;工艺管线安装;管道无损检测;装置试压及配合成品装置出厂的装车;提供装置出厂监检所需的全部过程资料、完整的工艺安装、水压试验过程资料,装订成册;负责使用油气站场内二次恢复及投产等服务。

4)本项目不保证工作量,最终结算以实际完成工作量进行结算。

5)最高限价:项目暂定金额为600万元(其中加工定作:含13%增值税、现场安装费、HSE费、加工辅材费、加工制造、无损检测(含材料费和人工费)等,本次招标确定外协单价,数量以实际订单为准);

1.4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06月30日;

1.5 合同履行限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1.6结算方式和质保期:完成工艺安装并验收合格,中标人凭验收单及实际应结算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分批办理结算(付款)手续。完成工艺安装和装置试压付至合同应结算总金额60%,油气生产站场安装并验收合格后付合同应结算总金额30%,留应结算总金额的10%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油气生产站场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18个月或投产合格后12个月以先到为准。到期后没有质量问题,买受人付清余款;

1.7实施地点:甲方厂区以及装置安装使用场站(油气田生产站场)。 项目估算金额6000000.00元 (是否含税:含税 不含税,其他说明: / )

2.2招标范围:工作范围:一体化集成装置需外协加工。

一体化集成装置配套的安装设备、材料由甲方提供。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劳保护具、食宿由中标服务商自行解决。

1)甲方提供橇装设备、材料以及组橇过程中的焊接耗材(焊条、焊丝、氩气、氧气、乙炔)生产场地等。

2)乙方提供组撬用设备(焊接设备-电焊机)工器具(工装、角磨机、手电钻、扳手、撬杠、吊带3吨、试压用盲板等)及生产辅助用料(钻头、角磨片、切割片等)。

3)工作内容:装置上所有单体设备就位;工艺管线安装;管道无损检测;装置试压及配合成品装置出厂的装车;提供装置出厂监检所需的全部过程资料、完整的工艺安装、水压试验过程资料,装订成册;负责使用油气站场内二次恢复及投产等服务。

4)本项目不保证工作量,最终结算以实际完成工作量进行结算。

5)本次招标确定2名中标人。工作量分配:第1名约占55%,第2名约占45%,最终结算以实际生产订单为准。工作量明细详见附表(标的限价表),服务单位最终工作量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最终按照实际发生并经甲方审定后工作量结算,不保证中标服务商工作量。(若中标人交货进度或质量不满足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标段

2.4标段描述:本次招标确定2名中标人。工作量分配:第1名约占55%,第2名约占45%,最终结算以实际生产订单为准。工作量明细详见附表(标的限价表),服务单位最终工作量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最终按照实际发生并经甲方审定后工作量结算,不保证中标服务商工作量。(若中标人交货进度或质量不满足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2.5服务地点:甲方厂区以及装置安装使用场站(油气田生产站场)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06月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固定式压力容器中低压容器D)或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C1、GC2 )。

人员要求:本项目所需人员不少于2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机械类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安全员1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焊工6人(需具有应急管理部颁发的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证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焊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无损检测人员4人(RT-II、UT-II、PT-II、MT-II,每一项持证人员至少有2人)、其他特种作业人员5人(具有应急管理部颁发的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2人,具有应急管理部颁发的低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1人,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Q1或Q2)2人)、铆工2人、普工4人。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至少具备一项橇装类产品制造销售或加工服务业绩(中间商或代理商的销售业绩不予认可)。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承诺要求:1)投标人须承诺,若成交,加工定作物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修理、重作、更换,并按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单台设备对应合同价款的 1 %支付违约金,同时每份质量不合格处置单罚款2000元。经修理或调换后仍不符合约定的,招标人有权拒收,并拒绝支付经修理或调换后不符合约定设备的价款,投标人应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2)供货周期按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为了保证承诺的有效性,在后期供货环节中中标投标人因未能履行承诺的供货时间,因中标投标人原因造成逾期交付货物,交货期每延误一天,应向采购人支付延迟交付部分的货款金额0.5%违约金,若造成采购人工期延误、计划变更等,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提出相应赔偿要求。

3)乙方人员进入甲方厂区进行工艺安装和油气生产场站进行二次组装,需购买雇主责任险,保险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

其他要求: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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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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