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雄安科技园项目住宅地块一期配电箱(柜)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雄安科技园项目住宅地块一期配电箱(柜)采购(招标项目名称)已审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需求单位为中核华泰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结束后由采购需求单位根据招标结果签订采购合同/协议。诚邀愿意承接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CNSC-XJD-25-04330
2.2招标项目名称中核雄安科技园项目住宅地块一期配电箱(柜)采购
2.3招标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雄安新区启动区科学园片区D01-02-24地块,西至一级支路ND6,北至一级支路ED5,东至城市道路NB2,南侧城市绿道EG1。
2.4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产品的生产制造成本、设计配合费、原材料费、加工费、检验检测费、包装费、运费(含保险费、运输损耗等)、卸货至施工现场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费、试运行服务费(需要经测试、调试才能满足本合同质量标准、技术标准要求的,该单价、合同总金额以及最终结算总价已包括指导、测试、现场拼装、特种设备检测、调试直至满足其质量标准、技术标准要求所需的一切工作内容及其费用支出。)、技术服务费,包括完成甲方提供的配电箱图纸进行深化设计并需设计单位确认完成)、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文件资料费、培训费、各种税金、保险费、行政规费、风险费(包含不限于市场价格涨幅、安装损耗、运输及装卸车造成的安全责任发生赔偿责任等的各类风险费用)、代理费、利润、人员工资、加班费、检验费、管理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费、技术指导和培训费(包括施工建设期间的现场技术指导、配合调试及验收费用:质保期内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及更换、技术指导、培训及后续相关的技术服务费用等其他所有相关服务费用。)、售后服务费、配合完成本项目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及交房、合理的利润在内等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不含税费用,不因市场环境(如市场价格变化)、政策调整、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任何因素而调整。
2.5 交货地点
河北省雄安新区启动区西北部科学园中核华泰项目部或甲方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
本合同项下产品乙方分多批交付,每批产品交付前,甲方应提前7天向乙方发出书面交货通知,通知内容应包括交货通知的编号、所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交货时间及其他要求。乙方应于收到交货通知后当天予以书面确认,并按甲方交货通知要求交付。正常供货周期7天,紧急供货3天左右,甲方可根据现场安装方式,调整箱体与开关、元器件拆分供货。
2.7 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招标人的相关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配电箱制造商。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的盛立间少于三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供应链管业
(3)业绩要求:/核 商 限公司女招标专用章(2)
(4)信誉要求:应当无不良施工记录等违法行为,且无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在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需提供截图)。
(5)其他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须获得3C强制性产品认证,或具有按照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自我声明》办理的《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若所投产品在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证书中无法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及图纸要求的,投标人应同时提供能够体现满足要求的相应产品的检测报告关键页)。产品应具有型式试验报告。本次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标段,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5年12月25日-2025年12月30日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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