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物探西南探区2026-2027年度
地震勘探业务辅助服务框架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6-XN315-FW0194-01
本招标项目东方物探西南探区2026-2027年度地震勘探业务辅助服务框架已由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西南物探分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西南物探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西南物探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名称:东方物探西南探区2026-2027年度地震勘探业务辅助服务框架服务采购。
2.2 项目概况:由于近年西南探区施工参数的强化,三维项目设计物理点数明显上升,在大型三维项目集中启动的情况下,现有的作业资源难以满足甲方对工期的要求。辅助业务外包服务能对现有作业能力进行有力的支持,缓解生产压力,确保按期完成项目任务。为此需要从外部引进服务能力强、服务质量优、综合素质高的辅助业务服务企业。
2.3 招标范围:涵盖西南探区2026-2027年度施工的所有地震勘探项目的辅助服务外包业务【区域一体化协调情况:西南物探分公司,大庆物探分公司。】。预计框架协议总金额3.701亿元(不含可抵扣的增值税)。
1.测量业务辅助服务内容:包含现场物理点标记制作、设备搬运(流动站、参考站、中继站、竹签、环保涂料、纸屑、彩带等)、物理点空间属性描述(安全距离、障碍描述、地名信息等)等工作。具体施工方法及工期根据具体项目确定。
2.钻井业务辅助服务内容;钻井司钻及各型钻机设备(钻机机体、钻具、动力机、空压机、油料等)井间搬运工作、平井场、钻机操作等其他工作,施工人员需满足不同区域作业能力,具体施工方法及工期根据具体项目确定。
3.民爆业务辅助服务内容;下药作业辅助(包括生产工具及辅助设备搬运、通井、闷井等)、爆破作业辅助、待激发井位巡查看护、下药等民爆视频资料收集整理检查、井口炮线清理及恢复等工作。具体要求及工期根据具体项目确定。
4.其他业务辅助服务内容:物探队的视频检查及整理,井深质量检查及整理,震源辅助服务(警戒、保障、中继信号、带点),协调辅助(工农关系),后勤辅助(炊事、打扫卫生等);有线设备维保(有线设备清洁及整理、安装附属配件、注塑维保、相关测试等),节点现场服务(辅助节点设备布设查询、数据下载、数据合成、节点故障分类及现场维修、下载充电柜体维修等),可控震源操作(操作可控震源完成点位采集及各种测试),排列维护(井中地震经理部),收线和放线(井中地震经理部)。
适用范围:本招标结果适用于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单位(含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在 西南 探区(或非区域一体化探区)的地震勘探辅助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标段划分:四个标段,允许兼投兼中【除特别注明外,所有条款均适用于四个标段】。
标段1:测量业务辅助,约6170万元;
标段2:钻井业务辅助,约14400万元;
标段3:民爆业务辅助,约13840万元;
标段4:其他业务辅助,约2600万元。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可抵扣的增值税),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 地类划分标准及对应折算系数 |
||
| 序号 |
地类标准 |
折算系数 |
| 1 |
Ⅰ--Ⅲ类 |
1 |
| 2 |
Ⅳ类 |
1.25 |
| 3 |
Ⅴ类及以上 |
1.56 |
本次(不含税)招标控制价使用的地类标准参照西南山地市场化物探定额相关标准。即:Ⅰ类:高差0-100m;Ⅱ类:高差100-200m;Ⅲ类:高差200-400m;Ⅳ类:高差400-600m;Ⅴ类及以上:高差大于600m。
标段1最高投标限价:
测量业务辅助招标控制价如下表(施测物理点为炮点或检波点):
| 测量辅助服务价格表(单位:元/施测物理点) |
||||
| 序号 |
服务内容 |
Ⅰ--Ⅲ类 |
Ⅳ类 |
Ⅴ类及以上 |
| 1 |
测量辅助 |
10.66 |
13.33 |
16.63 |
标段2最高投标限价:
钻井业务辅助招标控制价如下表:
| 钻井辅助服务价格表(单位:元/口) |
||||
| 序号 |
服务内容 |
Ⅰ--Ⅲ类 |
Ⅳ类 |
Ⅴ类及以上 |
| 1 |
钻井司钻和辅助(空气钻) |
320 |
363 |
436 |
备注:水冲钻井司钻和辅助服务价格按空气钻的9折执行
标段3最高投标限价:
民爆业务辅助招标控制价如下表:
| 民爆辅助服务价格表(单位:元/激发点) |
||||
| 序号 |
服务内容 |
Ⅰ--Ⅲ类 |
Ⅳ类 |
Ⅴ类及以上 |
| 1 |
下药作业辅助(含操作手) |
56.28 |
70.35 |
87.79 |
| 2 |
爆破作业辅助 |
20.93 |
26.16 |
32.65 |
| 3 |
下药等民爆视频资料收集整理检查 |
3.66 |
4.58 |
5.71 |
| 4 |
待激发井位巡查看护 |
7.33 |
9.16 |
11.43 |
| 5 |
炮后井口清理及恢复 |
6.11 |
7.63 |
9.52 |
标段4最高投标限价:
其他业务辅助服务招标控制价如下表:(本标段部分工作和地类无关,固采用相同的价格系数)
| 其他业务辅助服务价格表(单位:元/激发点) |
||||
| 序号 |
服务内容 |
Ⅰ--Ⅲ类 |
Ⅳ类 |
Ⅴ类及以上 |
| 1 |
井深检查及整理 |
5.60 |
7.00 |
8.70 |
| 2 |
下药和钻井视频检查及整理 |
3.00 |
3.00 |
3.00 |
| 3 |
震源辅助业务(警戒、保障、中继信号、带点) |
10.50 |
10.50 |
10.50 |
| 4 |
协调辅助 |
10.10 |
10.10 |
10.10 |
| 5 |
后勤辅助 |
1.00 |
1.00 |
1.00 |
| 6 |
可控震源操作 |
18.37 |
18.37 |
18.37 |
| 其他业务辅助服务价格表(单位:元/道) |
||||
| 7 |
有线设备维保 |
7.41 |
7.41 |
7.41 |
| 8 |
节点现场服务 |
3.84 |
3.84 |
3.84 |
| 9 |
排列维护(井中地震经理部) |
5.22 |
6.53 |
8.15 |
| 10 |
放线和收线(井中地震经理部) |
48.31 |
60.39 |
75.36 |
2.5 服务地点:川、渝、滇、黔等西南探区。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2.7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2.8 定标原则:
按照排名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如下表:
| 标段号 |
有效投标人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确定中标人 |
| 1 |
有效投标人≥9家 |
前9名 |
前6名 |
| 9家>有效投标人≥3家 |
所有有效投标人 |
前6名 |
|
| 3家>有效投标人(且经评标委员会判定尚具备竞争性) |
所有有效投标人 |
所有中标候选人 |
|
| 3家>有效投标人(且经评标委员会判定不具备竞争性) |
否决所有投标,无中标候选人推荐。 |
||
| 2 |
有效投标人≥13家 |
前13名 |
前10名 |
| 13家>有效投标人≥3家 |
所有有效投标人 |
前10名 |
|
| 3家>有效投标人(且经评标委员会判定尚具备竞争性) |
所有有效投标人 |
所有中标候选人 |
|
| 3家>有效投标人(且经评标委员会判定不具备竞争性) |
否决所有投标,无中标候选人推荐。 |
||
| 3 |
有效投标人≥8家 |
前8名 |
前5名 |
| 8家>有效投标人≥3家 |
所有有效投标人 |
前5名 |
|
| 3家>有效投标人(且经评标委员会判定尚具备竞争性) |
所有有效投标人 |
所有中标候选人 |
|
| 3家>有效投标人(且经评标委员会判定不具备竞争性) |
否决所有投标,无中标候选人推荐。 |
||
| 4 |
有效投标人≥6家 |
前6名 |
前3名 |
| 6家>有效投标人≥3家 |
所有有效投标人 |
前3名 |
|
| 3家>有效投标人(且经评标委员会判定尚具备竞争性) |
所有有效投标人 |
所有中标候选人 |
|
| 3家>有效投标人(且经评标委员会判定不具备竞争性) |
否决所有投标,无中标候选人推荐。 |
||
若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相同时,以价格、商务、技术、商务(服务业绩)、技术(项目管理人员)依次得分高的排名在先。
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原则,对中标候选人须进行履行能力和风险复核,充分考虑“环境影响小、设备新度系数高、参与探区项目运作多、安全业绩好”等因素确定不超过 N家中标人(标段1不超过6家,标段2均不超过10家,标段3不超过5家,标段4不超过3家),通过履约能力复核后予以授标。
如果中标候选人未通过履约能力复核、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如果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签订合同、提交履约保证金,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存在其他影响合同履行的失信、缔约过失或违约行为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2.9 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等)。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能转包和分包。
*3、人员要求:
*3.1.投标人须承诺单个项目投入负责人不少于1人,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3.2.投标人须承诺针对招标人分配的具体项目,配备足够的辅助服务人员。不能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足额人员数量的,按合同约定扣除履约保证金。其中标段一承诺80人及以上,标段二承诺60人及以上,标段三承诺80人及以上,标段四承诺40人及以上。
*3.3.投标人须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履约人员年龄为18岁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内。
*3.4.投标人须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履约人员身体健康、操作熟练、保险齐全,且上岗前必须经过质量、HSE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业绩要求:
*4.1.投标人需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物探行业勘探类辅助(含物探队辅助)服务或物探行业测量、钻井、民爆、放线服务业绩。
*4.2.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对应相应合同及结算发票扫描件。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封面、标的物页、合同明细、签章页。
*4.3.模糊不清或不是物探行业服务相关业绩的不予认定,原件备查。
*5.财务要求:
*5.1.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状态。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主要内容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
*5.2.若投标人新成立不足1年,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当年财务报表,主要内容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
*6.信誉要求:
*6.1.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各类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6.2. 投标人未受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成员企业淘汰、投诉或列为黑名单的。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未被暂停投标(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6.3.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4.投标人未被国家税务总局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或纳税信用等级为D。
*6.5. 投标人不存在以往合作中履约记录不良或根本性违约,未与招标人或其所属单位发生诉讼仲裁纠纷的。
*6.6.投标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6.7.投标人未发生A级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6.8.投标人未被媒体或网络负面报道,产生不良影响的。
*6.9.投标人未发生重大诉讼或仲裁(涉及金额占该企业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含)的)。
*7.其他要求:
*7.1. 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未涉及较大及以上质量或安全事故、严重违约、重大诉讼或仲裁等履约风险。
*7.2.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7.3.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纳入“三商”黑名单的惩戒相关内容见下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响应该要求(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 惩戒主体 |
黑名单等级 |
惩戒适用 |
惩戒范围 |
惩戒阶段 |
信息查询 |
| 1、纳入黑名单的“三商”。 2、纳入黑名单的“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在惩戒期内在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该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 |
集团公司级 |
全集团 |
区分物资、工程、服务类型 |
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 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
以*公示信息为准。 内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 外网:https://*/ |
| 企业级 |
原则上本单位 |
不满足上述*号条款的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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