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501]FJLS[GK]2025009
项目名称:舞剧《弘一大师》艺术创作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600,000.00元
采购包1(舞剧《弘一大师》艺术创作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9,6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9,6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C06030100-艺术创作、表演和交流服务 | 舞剧《弘一大师》艺术创作服务 | 1(项) | 否 | 核心定位:围绕弘一大师的三个人生阶段,突出 “家国情怀、艺术追求、修行境界”,风格需兼具叙事性与写意性,避免过度娱乐化 文化审核:以泉州为核心,融入泉州非遗元素、传统戏曲文化 时长:约90分钟 演员规模:70人左右(以泉州市闽南歌舞传承中心舞蹈队为班底) 首演要求:在泉州大剧院首演3场,可长期巡演。 | 9,6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月-2026年11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无
环境标志产品: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