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神经网络的无籽西瓜品质AI视觉识别分等分级装置研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基于神经网络的无籽西瓜品质AI视觉识别分等分级装置研究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基于神经网络的无籽西瓜品质AI视觉识别分等分级装置研究采购项目 已批准实施,招标人为 江苏东台三仓润丰现代农业产业园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基于神经网络的无籽西瓜品质AI视觉识别分等分级装置研究采购项目的研发、定制采购、安装、调试及软件开发、测试、知识产权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2.2项目规模:约 20 万元。
2.3项目地点: 江苏东台三仓润丰现代农业产业园
2.4工 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相关定制设备的供货、16个月内完成相关定制设备的软件开发、测试、知识产权等相关伴随服务,并通过验收及技术支持单位检验。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采购人有其他要求,供应商应适时进行调整。(CA 系统中统一填写66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合格 标准。
2.6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不少于 2 年。
2.7 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如下: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 E3209810002000178001001 |
基于神经网络的无籽西瓜品质AI视觉识别分等分级装置研究采购项目 |
基于神经网络的无籽西瓜品质AI视觉识别分等分级装置研究采购项目的研发、定制采购、安装、调试及软件开发、测试、知识产权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 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履行合同能力的独立法人。
注:本项目无项目负责人要求,若投标人无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时系统唱标项“项目负责人”为强制自带模板,投标人可填写项目授权人(如有)或法定代表人。
3.1.2 安装单位资格
投标人需具备完成设备安装调试的相关能力
3.1.3 相关人员要求
投标人如委托被授权人参与,则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法人代表投标的无须提供)。
3.1.4 设备品质要求
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产品及后期成果质量应符合各项技术标准和国家强制性标准。
3.1.5 信用和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特别提醒:投标人在投标前,应严格对照和评估自身符合以上信用或信誉要求的情况,如在投标后被查实存在不符合以上有关要求和违反信用承诺情形的,有关部门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作为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进行处罚。以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后审),具体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如下: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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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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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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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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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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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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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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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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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项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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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货物清单 |
符合第五章“招标需求”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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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无本章3.2.3所列情形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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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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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32 分 技术响应: 40 分 技术方案: 24 分 业绩: 4 分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技术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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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 93%、94%、 95% 、96%、97% (取值范围:93%-97%)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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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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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3(1) |
投标报价 ( 32 )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等于评标基准价( 32)分 |
|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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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15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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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3(2) |
技术响应 (40)分 |
技术标准响应(40)分 |
满足招标文件全部的技术要求、参数及成果要求的得40分,由评委根据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响应表》等有关资料及质量保证说明等情况打分。带★的参数不满足要求,每项扣8分,其他不带★参数不满足要求,每项扣5分,扣完为止。 注:供应商需根据响应文件要求提供详尽真实的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响应表,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本项不得分。 |
| 2.2.3(3) |
技术方案 (24)分 |
实施方案(18)分 |
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阐述本项目的定位,提供针对性的方案设计、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培训计划、售后服务等五个方面。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详细实施方案是否全面、合理、科学、可行性等进行综合评审:在0-18分区间内自行打分,合理可行的得15-18分,较为合理12-15分,有所缺陷的得0-12分,以0.01分为记分单位。 |
| 质保方案(6)分 |
评委会对所投产品免费质保期内及质保期外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响应时间、零部件更换维修等)的科学性、可行性等进行综合评审:在0-6分区间内自行打分,合理可行的得5-6分,较为合理4-5分,有所缺陷的得0-4分,以0.01分为记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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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3(4) |
业绩 ( 4 )分 |
业绩(4)分 |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研发、合作案例业绩的。每一个项目得2分,最高为4分。 注:投标时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
5. 投标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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