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致:各投标人
一、根据招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泸沽湖特大桥钢混叠合梁涂装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施工范围及施工界面等
在招标方指定地方及桥位现场进行泸沽湖特大桥钢混叠合梁的涂料采购(包括配套稀释剂等)、所有打砂涂装施工完成,并通过验收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总工程量约2864吨,主要施工内容执行招标方提供的设计文件、涂装体系、工艺方案、技术文件等,包括但不限于:
1.涂料采购(包括配套稀释剂)、进场卸货、点验、转运、入库、领用、看管,涂料入场复验(含工艺试验)等工作内容。余料材料的采购单位必须向招标方报备,招标方同意后方可采购。
2.钢梁等钢结构的打砂、油污及盐分等表面清理、全部喷涂作业(含焊缝补涂装、以及为满足项目制作进程要求所进行的各类临时防护补涂装,不含镀锌)、成品件打包及清洁、防护、修补、交验、质量缺陷的无偿修复以及为满足技术要求、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所从事的相关工作。
3.全桥各类钢梁的封闭内表面、全桥外露表面、过焊孔/圆头高强度螺栓周圈用密封胶/腻子填缝(含材料)、螺栓间隙处防水处理、管线孔密封处理、钢桥面顶面等各部位在投标方厂内和桥位现场所有打砂涂装工作以及为满足技术要求、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所从事的相关工作。
3.工艺试验、首制件制作及工艺评审验收的相关工作。涉及涂装施工的第三方检测、专业检查等迎检工作组织。
4.为完成本工程涂装施工所需的各类工装、脚手架、平台等制作与搭设。
5.为油漆等材料的取样工作免费提供人工、设备等必要的工作配合。
6.杆件厂内支撑墩的摆放、杆件号的移植标识,涂装成品配合倒运、码放。
7.钢梁在涂装施工、运输和桥位安装过程中焊缝及涂层破损部位的无偿修复,发运前钢梁的清理、清洗;钢梁的保护,确保发运前摩擦面质量。
8.按招标方要求负责完成涂装施工部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安全方案、施工计划等相关涂装工艺文件的编制、报备和评工作。
9.按照招标方要求完成涂装施工品质工程、平安工地、评优评先等各类创优创先相关工作,配合招标方根据工程需要进行白各种专题研究(如有),提供专题研究所需的技术资料信息、项目宣传(涂装部分)所需的各类资料及人力物力配合等。
10.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各位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11.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粉尘和残渣的处理,防止损害施工人员的健康和对环境造成污染,做好防火等安全保障措施,处理油漆桶等危废物品。
12.在设计要求的防护年限内对涂装质量的可靠性、耐久性、耐腐蚀性、完整性和配套性负全责。
13.抗滑移试件喷涂及检验(试板由招标人提供)。
14.材料、设备供应及相关配合工作(1)招标方负责提供施工场地、存放支墩、现有打砂、涂装厂房。
(2)为了防止钢砂、雨水及其他污染物通过路缘石或钢箱梁预留螺栓孔进入路缘石内部或箱内,工厂喷砂前需采用塑料防护塞或防油防水防喷砂胶带或其他有效措施进行临时封堵,其临时封堵材料采购及施工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不另行计量。
(3)投标方负责小型物料(≤3吨)用叉车倒运至投标方施工区域(包含油漆等涂料的装卸货工作及可能需要的多次转运),叉车及司机(包含燃油等)由投标方自配。投标方须做好所领取或接收物料的安全保管并保存好接收单据,对于签字验收后所丢失的物料,由投标方负责赔偿。投标方负责将其所有的设备工具、所采购物资等运输到施工位置,负责投标方各类物资的装卸、现场倒运和保管,费用由投标方负责。
(4)投标方负责构件号的移植、构件支撑墩的摆放、构件涂装后按相关要求进行码放、打包及悬挂唛头(铁丝、钢带、彩条布等包装材料费由投标方承担,包装材料参照以下要求:打包用钢带宽度为32mm,厚度0.9mm铁丝规格为10#铁丝,橡胶垫厚度为3mm。如有特殊要求,按照项目专项打包要求进行打包,所需材料费用由投标方负责),按照技术要求做好油漆面的保护工作,如因包装不力对成品件本身造成损伤,投标方应免费进行必要的补救以达到成品件出厂的标准,由此对招标方造成损失的,投标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同时在项目实施施工过程中所有油漆损伤均由投标方自行免费修复,投标方不得增加费用
(5)招标中明确的招标方所供材料,投标方必须无条件使用,严禁自行采购,否则招标方有权认定投标方使用了不合格材料,投标方必须无偿返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且投标方领用出库的材料由投标方需按招标方要求自行保管、堆码遮盖,费用由投标方承担,并接受投标方监督。所有投标方领用的招标方材料发生的二次及多次转运均由投标方负责并承担转运费用。
(6)招标方负责提供涂装用水、电等能源接口(含主电缆、主配电柜),投标方负责打砂施工用电、用水费用。
(7)投标方负责提供厂内施工所用的钢砂、各种设备、设施、工器具,费用由投标方承担。投标方负责施工所需的低值易耗品,包括但不局限于如砂纸、胶带及劳保用品(配备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要求的工作服、个人防护用品)等物资的采购,费用由投标方负责。
(8)投标方负责施工所需临时设施(如:木板、脚手架、安全网、吊篮、防雨棚等)的购买、搭设和移动,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方负责。为满足安全及环保要求,施工时所涉及到的一切设备及工装措施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9)投标方确保所提供的各种设备(含检测设备)、设施、工器具的相关证明文件齐全且在有效期内,其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10)本工程招标方提供给投标方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投标方应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的应予以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一切经济损失。
(11)投标方如租用招标方设备、工具等,应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缴纳租赁费。投标方执行招标方有关部门的租赁管理规定,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负责租赁设备、工具等的日常维护保养、配件采购更换及修理,确保交还前处于完好状态。如有损坏、丢失,投标方负责配件采购更换及修理并承担相关费用,招标方对此保留进一步追责的权利。
(12)投标方撤离厂内施工现场时,应按招标方要求对砂房及施工场地进行彻底清理、恢复,做到现场和工程整洁。若招标方清理,则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投标方承担,招标方将从应付投标方的款项中扣除。
(13)投标方中途退场,投标方进场的所有机具设备无条件退场,不得遗留招标方工地,阻碍招标方施工,投标方怠于撤离,导致机具设备损坏遗失的后果,或由此给招标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均由投标方承担。
(14)招标方配合投标方做好打砂涂装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影响等事项与周围居民、政府部门等第三方关系的协调处理。
以上施工内容包含有经验的施工方应可以预见的现场施工潜在的其它作业内容,如有漏项之处视为投标方施工范围内。工程结束后,投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追加任何费用。
三、工期要求
暂定开工日期:2026年1
暂定完工日期:2026年8月30日
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单位指令为准。招标方有权根据设计变更、施工进度或其他原因进行调整;招标方对工期时间的调整,不作为投标方增加任何费用的依据。
16.最终工程量以招标方提供的施工图净重为准。涂装体系附后。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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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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