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困难群众过冬物资(大米、棉被、棉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RG-(2025)-018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126-2025-02121
3、项目名称:蕲春县困难群众过冬物资(大米、棉被、棉袄)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78.8(万元)
6、最高限价:278.8(万元)
7、采购需求:
一标段(大米):大米 36万斤/每斤2.8元,最高限价100.8万元; 二标段(棉祅、棉被):棉袄 3000 件/每件185元、棉被 7000 床/每床175元,最高限价178万元;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分别招标,投标人只可选择2个标段中的其中1个标段参与投标,若投多个标段,则所投的所有标段均视为无效投标。具体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的 10 日内完成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同时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标段(大米):若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同时附生产厂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若供应商为生产厂家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 二标段(棉被、棉祅):供应商为制造商或代理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关能力。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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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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