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铅山县城市基础设施综合改造提升项目河口镇信江河以南综合改造工程[变更公告:第 1次]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二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 361124032025015
|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 招标人 | 铅山县黄岗山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
| 工程名称 | 铅山县城市基础设施综合改造提升项目河口镇信江河以南综合改造工程 | ||||
| 工程地点 | 铅山县县城内 |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铅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立项批文号 | : 铅发改投字【2025】41号 | ||||
| 项目编码 | 2304-361124-04-01-887221 | ||||
| 建筑规模 | 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地下面积:0.00平方米 层数:0层,高度:0.00米 长度:0.00米,跨度:0.00米 路面宽度:0.00米,直径(管径):0.00米 断面面积:0.00平方米,其他: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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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总投资 | 2267.74万元 | 本工程投资 | 16858123.01元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100.00% | ||
| 工程类别 | 其他 | ||||
| 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 | 具体详见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涵盖的所有内容。 |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 投标人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等级,且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投标人业绩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
| 项目负责人 | 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等级,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具有市政类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 ||||
|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 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的岗位证书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持有电子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3 证》,以上所有人员不为同一人,同时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连续近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及以上在本企业参加社会 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并提供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 |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否 | 采用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 |||
| 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名称及数值) | 详见招标文件 | ||||
| 其他要求 | 1、本工程采用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建字〔2025]5 号合理低价法) 电子化评标。 2、投标人可自行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报名,相关的其他补充要求会在网上及时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否则,因此造成的失误由投标人自负。 3、按铅府办字[2015]1号文件定,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提交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4、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以上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不能为本单位以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或国有企业人员且所有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同时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连续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及以上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建造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按赣建招标【2020】1 号文件执行),并提供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市政类专业);拟投入本工程的建造师不能有其他的在建工程。5、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中的(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还需再提供住房公积金交费证明材料(住房公积金补交的不予认可),如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必须提供变更前后连续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正常缴费的住房公积金交费证明材料并提供江西住建云或四库一平台的变更轨迹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6、拟承担投标本工程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及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是指在编在岗且是国家财政全额拨款或部分拨款单位工作人员)。 7、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根据《关于外省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通知》 要求办理的企业信息登记并已审核通过的,可提供江西省住建厅官方网站(江西住建云)“省外进赣企业登记”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根据赣发改公管[2025]589号文,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约谈中标单位负责人,要求中标单位依法签订中标履约提醒谈话登记表。对依法投标、不围标、不串标、并不转包、不挂靠以及施工现场的总监及其他人员按照投标承诺岗履职等行为作出承诺,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承诺书为施工合同专用条款附件之一,与专用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投标企业提供的证书、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严禁挂靠,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上网公开其不良行为,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已中标企业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不见面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12、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注:招标联系人:叶辉15279317622,招标代理机构:陈小花19970348218。 | ||||
| 招标文件、资审文件发布(获取),提交投标文件、开标(资格预审)时间 |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12月19日 | **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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