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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东台市“运河澜庭”房地产开发项目(东关幼儿园东侧地块)方案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东台市“运河澜庭”房地产开发项目(东关幼儿园东侧地块)方案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东台市“运河澜庭”房地产开发项目(东关幼儿园东侧地块)方案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台市“运河澜庭”房地产开发项目(东关幼儿园东侧地块)已由东台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东政服投【2025】22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润东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润东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及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东台市“运河澜庭”房地产开发项目(东关幼儿园东侧地块)

2.2工程地点:东关幼儿园东、京都路南;

2.3工程规模:规划用地面积27604平方米,容积率1.0<R≤1.6,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60米,最终规模以相关主管部门审定规模为准。总投资约4亿元。

2.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省、市现行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等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其中设计方案须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5时间周期:设计周期60日历天

注:所有时间节点必须满足招标人对设计进度要求,如招标人需要,中标人需派驻专业设计师驻场提供设计咨询服务。

2.6招标内容

2.6.1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6.2招标要求及内容如下:

东台市“运河澜庭”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方案设计、方案修改完善,本工程方案及初步设计阶段所有需要设计的内容均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2.6.3上述内容中需要专项(业)设计的项目均由中标人负责。如投标人不具备专项(业)设计条件的,可委托具有相应专项(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实施,其质量、责任和费用由均由中标人承担。委托前须报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其相关单位业务范围必须满足住建部等部门有关资质管理的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东台市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投标人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有不良记录且在惩戒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3投标人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投标:

3.4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510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5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6  本次招标 不允许   组建联合体投标。

3.7.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8其他要求: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定标后对排名第一的定标候选人不补偿,排名第二的定标候选人补偿8000元、排名第三的定标候选人补偿5000元,其他投标人不予补偿。补偿费用由招标人支付,设计成果版权归招标人所有,并有权免费使用定标前3名单位的设计成果。(领取设计成果补偿的单位必须开具等额发票给招标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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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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