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公务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KJGSCG-FW-2025016)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县)
一、采购条件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公务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KJGSCG-FW-2025016),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对该项目进行公告,并组织线下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我公司所属机动车晋AQJ003车辆保险即将到期,需缴纳机动车车辆保险。包括交强险、车船使用税、车辆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保险、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等险种。
2.2 采购范围:为我公司的公务车晋AQJ003,提供2026年车辆保险服务。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
2.4 服务地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2.5 服务要求/服务质量标准:满足公司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或有授权的分支保险机构(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总公司的授权书,同一家保险公司只允许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供应商须具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12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或保险单)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机动车车辆保险业绩。
类似业绩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
①合同(合同协议书)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以上业绩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须提供同等于发票效应的其他票据)。
③以上发票须提供的证明材料: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须提供对应票据的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查询结果)
3.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名单,不得被晋能控股集团列入“投标单位黑名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025年12月24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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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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