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荣县强制隔离戒毒所项目、荣县监管中心项目新装用电工 程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荣县强制隔离戒毒所项目、荣县监管中心项目新装用电工 程 (项目名称)已由 荣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荣发科局【2017】179号、荣发科局【2017】18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荣县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荣县公安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荣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荣发科局【2017】179号、荣发科局【2017】18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德海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四川荣县过水镇。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 190mmx12m 电杆 29 基、190mmx15m电杆4基,拉线 28组,10kV高压架空绝缘线路路径2285m、新装成套柱上开关1台,安装 SCB14-1250KVA干式变压器1台,10KV 开关柜6台、直流柜 1套及 10kV 高压电缆,配套电缆沟,检查井等。
2.3招标范围与内容: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施工。
2.4 计划工期:90 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在当地电业部门办理相关供电资料,确保电业部门验收合格并正式供电投运。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五级及以上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1.2业绩要求: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个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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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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