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宁城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城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已由 赤峰市农牧局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宁城县农田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宁城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宁城县存金沟乡、八里罕镇、天义镇、三座店镇、大双庙镇、忙农镇、小城子镇、汐子镇
2.3招标规模:本标段0.7994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0.3678万亩旱作高标准农田建设、1.1808万亩高效节水高标准农田建设;
2.4项目计划投资:4820.212754万元
2.5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F1504012025121801001001 | 标段名称 | 宁城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二标段 |
|---|---|---|---|
| 招标范围 | 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水工建筑物工程;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金属设备及安装工程;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农田水利 | ||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4820.212754 | 工期(日历天) | 35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接收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全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3 家,仅允许独立法人参与。 (1)联合体内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 (3) 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为联合体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50%(不含50%)以上合同金额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投标人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资质须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是本企业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持有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同时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项目负责人。 (4)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串通投标、违法分包等不良信用记录(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3.3其他要求:宁城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5万亩。分若干标段,兼投不兼中: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加项目各个标段的投标,须分别递交投标文件,但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同一投标人评审顺序靠前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标段视为无效投标,其所投其他标段不再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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