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公告
项目编号:PC-0103-25J6-FG0476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第六工程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依托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济南七里河烟草二期项目电梯需求进行集中采购。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电梯设备,采购设备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七里河烟草二期(A-2地块)项目,位于济南市历城区花园路以南,华龙路以北,七里河路以西。本项目分南、北两地块:南地块项目包含两栋安置楼、一栋商业配套及部分地下车库,地下二层,总建筑面积为35634.37㎡,其中地下建筑为12478.82㎡,地上建筑面积为23155.55㎡。本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七度,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2、采购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济南七里河烟草二期项目施工所需电梯采购安装及服务。
3、采购安装及服务数量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需求 数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单位 |
交货状况 及条件 |
交货期 |
1 |
电梯 |
/ |
部 |
8 |
工地施工现场甲方人员指定位置 |
济南七里河烟草二期项目部 |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施工工地验收交货 |
合同签订后至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 |
注:具体参数以施工蓝图为准,具体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 采购文件及需求一览表中的数量仅作为报价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中 标人签订供货合同时将进一步明确供应品种、规格、数量。本次采购数量与合同中数量 可能存在差异,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该数量与合同数量也可能将存在 差异,中标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及合同签订甲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因业主及设计方对建设项目的调整或实际施工影响造成的范围变更,成交人必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对工程项目范围内实际需求量的调整,成交人不得以此向采购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4、报价前,请各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充分做好现场实测实量后进行报价。(尤 其是井道的尺寸、预埋洞、预留孔、预制井道梁、电力配电箱、电线电缆预留预埋等相关情况)。
5、交货时间:电梯计划交货安装期为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4月15日,设备的具体到货时间要求以采购人发出的正式通知为准。
6、交货地点:项目施工指定地点。
7、质量要求:所有设备的技术指标应满足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并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规范,如有最新规范执行最新规范。
(1)《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20
(2)《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10060-2011
(3)《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8-2009
(4)《电梯试验方法》GB/T10059-2009
(5)《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16
(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梯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82-2002
(7)《电梯曳引机》GB/T24478-2009
(8)《电梯用钢丝》GB/T8903-2018
(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
(10)《电梯主参数及轿箱、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GB/T7025.1-2008
(11)《交流电梯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GB/T12974-2012
(12)《电梯层门耐火试验完整性、隔热性和热通量测定法》GB/T27903-2011
(13)《电梯操作装置、信号及附件》GB/T30560-2014
(14)产品使用之前,委托方应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以及随机提供的《使用指南》和《安装维护说明书》,并遵照执行。
7.1电梯曳引传动:采用钢带产品,节能环保,舒适静音;电梯控制系统须具备能源可再生技术,整机A级能效认证。
7.2材料及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地方性标准,并且符合施工图纸要求。所选用的设备、材料必须是国家认可的合格、优质产品。报价人应对所提供的货物的质量负责。
7.3到货后,买卖双方应按报价人提供的发货清单核对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如发现包装破损,应作出记录并立即检查,确认是否对货物本身造成损伤。如确认对货物本身造成了损伤,报价人应及时更换损伤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补救以达到货物出厂的标准。
7.4对于所供材料及设备外观要求质量合格,如不符合采购人有权拒收。如送到现场的规格尺寸参数不符合设计要求要求,采购人有权退货或拒付货款,报价人必须在当天将不合格材料及设备清出现场。如因上述原因造成买方停工损失,报价人需予以违约赔偿。
7.5报价人所供的设备应无条件服从业主、监理工程师、采购人的抽检。
7.6报价人应随同每批货物附一份出厂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等必要文件。
7.7报价人必须写明所提供物资的生产地、品牌、生产厂,以及该厂家的生产许可证、产地证明、各种安全和质量检查证明等文件。
8、品牌要求:蒂森、日立、通力、奥的斯、迅达。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制造商企业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满足上述品 牌要求。应具备有 5 年以上电梯生产能力;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 证》对应的制造能力许可,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 合格证书及型式试验证书和实验报告,并具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三标体系认证证书, 已通过 ISO9001 系列认证。
2、供应商为代理销售商企业的,必须持有针对本项目的代理产品制造商颁发的代 理授权书,且代理的生产厂家必须满足对制造厂家的全部资格条件要求。
3、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中获准从事特种设备生产活动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4、业绩要求:供应商有能力承担本项目产品的供货和安装及售后服务。在近三年内(2022 年12月至今)类似乘客电梯销售及安装调试供货业绩,供货合同(含销售及安 装)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份合同金额最少在100万元人民币(壹佰万元)及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并加盖公章,提供资料必须包含清晰可见的合同数量或合同金额)。
5、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设备费 13%增值税专用发票、安装费 3%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额为按国家增值税相关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税额,如国家税务 政策出现变化时,相应的增值税税率按照国家税务政策进行调整)。
6、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函)。
7、供应商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无不良记录。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供应商不能作为其他供应商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 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都不得同时参加报价。且同一品牌代理商和制造商不得同时报价。
9、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报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报价法实施条例》禁止采购的情形。
10、本次供应商资格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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