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招标文件
上海振华重工-长兴分公司-一台3T防爆电动液压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案编号:ZPMC(CX)-ZB2025-12-394)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上海振华重工-长兴分公司-一台3T防爆电动液压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振华重工-长兴分公司-一台3T防爆电动液压车采购项目招标人为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招标人(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兴分公司-一台3T防爆电动液压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涉及: 本次招标系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一台3T防爆电动液压车采购。设备整体防爆等级:EX II B T4 Gb& EX A21 IP65 T135°,可用于1区2区可燃性气体环境及21区22区可性燃粉尘环境。
2.2 开工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
2.3 交货地点: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凤滨路666号
2.4 质量标准: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2.5 质保期: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2.6 质保金:中标金额的3%;
2.7 本项目不分包件,仅推荐1家中标单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与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
3.1.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提供所投产品的检验报告验证,出具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资质认定(须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页截图及网址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体系认证要求:
(5)其他要求:必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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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