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乐至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乐至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410-512022-04-01-603701】FGQB-0519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至县普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至县普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410-512022-04-01-603701】FGQB-0519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科旭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乐至县东山镇、回澜镇、石湍镇、双河场乡、通旅镇;
2.2建设规模:本项目通过在建筑屋顶采用单晶硅组件沿屋面紧贴平铺,建设5.95WM 分布式光伏电站,并完成配套储能设施、充电桩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建设,计划铺设面积62599 平方米,全部自发自用。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2.4 标段划分: 监理一个标段
2.5 监理服务期限: 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电力工程)执业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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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