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五采油厂注入工艺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2026年第五采油厂注入工艺技术服务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第五采油厂2026年注入工艺服务,年度工作量预测:增注(≤25MPa)200000方,增注(>25且≤40MPa)15000方,移动增注(柴油机组)10000方,增注(>40MPa)30000方,投捞测试244井次,注聚井测配145井次,探砂面150井次,井底取样8井次,分注井验封60井次。为保障大港油田第五采油厂油藏高效开发,提升采收率,满足油田稳产增产需求,规范注入工艺及相关作业的服务质量与安全管理,现对油田注入工艺及配套作业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服务内容为第五采油厂提供增注、移动增注、投捞测试、聚合物测配、探砂面、井底取样、分注井验封等相关技术服务。
2.2 招标范围:
服务范围:2026年第五采油厂注入工艺技术服务;
最高限价:
| 序号 |
服务类别 |
单位 |
预估工作量 |
最高限价单价(元,不含税) |
备注 |
| 1 |
增注(≤25MPa) |
方 |
200000 |
5 |
甲供上水流程,电路(到泵房控制柜),不含电费、水费。 |
| 2 |
增注(>25且≤40MPa) |
方 |
15000 |
12 |
甲供上水流程,电路(到泵房控制柜),不含电费、水费。 |
| 3 |
移动增注 |
方 |
10000 |
30 |
甲供上水流程,不含电费、水费。 |
| 4 |
增注(>40MPa) |
方 |
30000 |
15 |
不含电费、水费。 |
| 5 |
投捞测试 |
井次 |
244 |
7740 |
|
| 6 |
注聚井测配 |
井次 |
145 |
13300 |
|
| 7 |
探砂面 |
井次 |
150 |
1080 |
|
| 8 |
井底取样 |
井次 |
8 |
5940 |
|
| 9 |
分注井验封 |
井次 |
60 |
3060 |
|
报价不含6%增值税,投标单位应在最高限价(不含税)的基础上给出一个统一的下浮比例(保留两位小数);
预计金额 :650.8591万元(含税);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 实施地点:第五采油厂,提供注入工艺技术服务;
2.6 服务要求:增注、移动增注:按照单井增注方案要求完成注入,紧密关注现场压力,确保注入量、注入压力满足方案要求,单井施工参数发生变化及时与甲方进行结合,监测、录取的数据齐全并做好记录。 投捞测试、聚合物测配、探砂面、井底取样、分注井验封:保证投捞测试、聚合物测配、探砂面、井底取样、分注井验封工艺设备完好,能够满足采油厂油、水井投捞测配、验封、探砂面、井底取样等生产要求。严格按照Q/SY DG 1025-2023注水井资料录取规定及执行配注质量要求进行施工。
2.7 技术要求:增注、移动增注:按照单井增注方案要求完成注入,紧密关注现场压力,确保注入量、注入压力满足方案要求,单井施工参数发生变化及时与甲方进行结合,监测、录取的数据齐全并做好记录。
投捞测试、注聚井测配、探砂面、井底取样、分注井验封:保证投捞测试、注聚井投捞、探砂面、井底取样、分注井验封工艺设备完好,能够满足采油五厂目前油、水井投捞测配、验封、探砂面、井底取样等生产要求。严格按照Q/SY DG 1025-2023注水井资料录取规定及执行配注质量要求进行施工。
3.1 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需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在石油天然气行业内,自2025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提供与本项目相关业绩合同1个。(须提供合同复印件、销售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关键页、金额页及签字盖章页。提供业绩汇总表,并明确合同号、发票号、发票金额。)。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包含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和盖章)。成立日期晚于2025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⑥供方及其与投标相关产品不得因不良行为在大港油田供应商信息管理系统中处于暂停状态。(①、④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承诺书)
未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惩罚禁止投标期限内: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3.5 人员要求:/
3.6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8履约能力:投标人目前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其他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提供承诺书,评委留有查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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