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电投银川热电有限公司一期原煤仓灵活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电投银川热电有限公司一期原煤仓灵活性改造项目招标已批准,招标方为宁夏电投银川热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西安有限公司受宁夏电投银川热电有限公司委托,就宁夏电投银川热电有限公司一期原煤仓灵活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宁夏电投银川热电有限公司#1、#2 锅炉是东方锅炉厂制造 DG670-21 型,一次中间再热超高压自然循环汽包炉、Π型布置、四角切圆燃烧方式、平衡通风、冷一次风正压直吹式制粉系统,水浸刮板式捞渣机连续固态排渣、采用管式空气预热器、全钢构架悬吊结构、紧身封闭布置的燃煤锅炉。每台炉配有5 套直吹式制粉系统,每台磨配有1 个钢制原煤仓,每个原煤仓的有效容积为315m³。本项目拟采用加装原煤仓互通装置改造的型式,提高原煤仓运行的灵活性。
2.2 工期: 2026 年3 月1 日至2026 年6 月30 日,每台锅炉原煤仓灵活性改造工期为30 个日历天,具体改造时间按照机组等级检修时间确定。
2.3 招标编号:CWEME25-NT12-SG03
2.4 招标范围:宁夏电投银川热电有限公司一期原煤仓灵活性改造项目包括#1 锅炉A、B 原煤仓,#2锅炉 A、B 原煤仓,共计四个原煤仓互通灵活性改造,包括原煤仓上部的过渡段的更换、插板门的安装、A、B 两个原煤仓的互通装置的设计、安装,旋转清堵机圆锥过度煤仓部分的重新设计、安装以及原煤仓防堵装置的安装,A、B 原煤仓的互通装置检修平台的制作安装。
3. 投标方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须提供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三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须提供近5 年(2020 年1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 个火力发电厂锅炉原煤仓分仓改造或者煤斗双仓互通改造业绩(业绩包括合同扫描件及质量证明文件,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质量证明文件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5.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招标;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2日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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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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