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霍林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勘察设计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F1522002025120901001001
1.招标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霍林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勘察设计标段招标已经兴安盟水利局备案,招标人为科右中旗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内蒙古瑞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霍林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2.2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右中旗
2.3建设规模及内容:霍林河中下游段及主要支流哈日钦扎拉格山洪沟、瓜钦扎拉格山洪沟建设河口滨岸带生态缓冲带约136 hm2;清淤疏浚约158hm2;流量调蓄设施3处;建设生态护岸约10km。
2.4标段划分
标段(包)编号 |
F1522002025120901001001 |
标段(包)名称 |
内蒙古自治区霍林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勘察设计标段 |
计划工期 |
120日历天 |
最高投标限价 (折扣费率) |
100%(最终初步设计批复的勘察(测)设计费) |
招标范围 |
内蒙古自治区霍林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四个阶段的勘察设计及相关咨询服务等工作。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和行业规程规范要求,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查。 |
2.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①+②资质:
①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含)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①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②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本单位工作,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1月-至今连续6个月(含)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证明材料中至少包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
3.3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3.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②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年(2022年01月01日-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内任意时间)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③投标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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