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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能滨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6年度炉灰、炉渣及石膏处置采购公告

浙江浙能滨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6年度炉灰、炉渣及石膏处置采购公告

浙江浙能滨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6年度炉灰、炉渣及石膏处置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浙江浙能滨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采购。

一、本次采购内容

1、滨海环能2026年度炉灰、炉渣及石膏处置,炉灰暂估数量6万吨(暂估187.5吨/天,锅炉年运行时间按320天计)、炉渣暂估数量4.8万吨(暂估150吨/天,年运行时间按320天计),石膏暂估数量1.2万吨(暂估37.5吨/天,年运行时间按320天计)。

2、灰、渣及石膏质量和等级以第三方检测报告为准。 

二、报价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报价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报价。

3.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作为本标段项目负责人。

4.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该报价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报价。

5.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报价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报价。

6.报价人必须有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应急堆放场地、并提供该场地只作为采购人应急堆放仓库的承诺函。【报价人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若为场地租赁时,还须提供场地租赁合同。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确认应急堆放场地。如报价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采购人有权扣除保证金及解除中标资格。】

7.报价人业绩:报价人自2022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报价截止日,具有炉灰或渣或石膏经营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若合同页面无法体现金额须另附能显示金额的结算清单或发票等】。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竞争性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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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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