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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县2025年和美乡村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理(第二标段)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NYJL0112G2511250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巴彦县2025年和美乡村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已由巴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巴发改〔2025〕48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巴彦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鑫迈海川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中共巴彦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巴彦县2025年和美乡村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理(第二标段);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巴彦县德祥乡春荣村、红光乡建新村、山后乡靠林村、山后乡平阳村、天增镇天均村、天增镇立平村、天增镇爱民村、天增镇立功村、万发镇泥河村、万发镇同胜村;
2.3建设规模:新建道路硬化、太阳能路灯、绿化灌木栽植;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第九标段至第十四标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1月03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7月31日,共计210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监理工作全部结束止;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招标控制价:第二标段:407100.00元;
2.9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共划分2个标段。本次招标不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同时对2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其投标均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单位缴纳连续3个月(2025年09月至2025年11月)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需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3.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成员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有关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监理组织机构成员(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只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人员是否提供资料不作为废标条件),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5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如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3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如有行贿犯罪行为(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公布的为准)中有判决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犯行贿罪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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