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物探2026年大庆物探分公司职工通勤客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GP25S-BID05-079
本招标项目东方物探2026年大庆物探分公司职工通勤客运服务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直接成本,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大庆物探分公司和大庆物探研究院职工分别居住在大庆市让胡路和新村地区,为满足分公司和大庆物探研究院职工日常上班通勤客运要求,计划对2026年度职工通勤客运服务进行外包,服务包含大客车、中客车以及商务车用于职工日常上班通勤以及临时公务用车。
计划投资:240万元(含税),其中大庆物探分公司140万,大庆物探研究院100万。
2.2 招标范围:大庆物探分公司和大庆物探研究院职工分别居住在大庆市让胡路和新村地区,为满足分公司和大庆物探研究院职工日常上班通勤客运要求,计划对2026年度职工通勤客运服务进行外包,服务包含大客车、中客车以及商务车用于职工日常上班通勤以及临时公务用车。
2.3 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2.4 运输地点:大庆市区内通勤、临时公务用车以及大庆探区野外地震生产工地。
2.5 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6 服务内容:为大庆物探分公司和大庆物探研究院让胡路地区和新村地区职工提供日常上班通勤客运服务以及临时公务用车,为大庆物探分公司野外地震生产提供客运服务。
2.7 服务标准:负责大庆物探分公司和大庆物探研究院职工日常上下班通勤以及临时公务用车,由于新村地区、让胡路地区职工通勤人数及上级对职工通勤政策的变化,职工通勤用车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致使职工通勤用车会根据需要增减。该项目的合同额为最高限额。乙方按照甲方规定时间和路线完成通勤客运服务。
2.8 中标人数量:确定1家中标人。
2.9 付款方式:按实际发生台班以及运输公里数结算,项目履约结束后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后,3个月内采用银行转账付款。付款前,中标人应向招标人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0 结算方式:招标方与中标方签订相应的合同后,按照任务实际完成情况结算计算方式:
(1)结算费用=车辆台数×台班数量×台班单价(百公里以内,超过百公里部分按照实际发生公里结算费用)
(2)费用单价包含车辆保险、维修保养费用、油料、驾驶员及相关食宿都由乙方负责。
2.11 报价方式:百分比报价(按照最高投标限价,报总体下浮比例。)。
2.12最高投标限价:
| 2026年大庆物探分公司职工通勤客运项目最高限价表(不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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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车型 |
用途 |
价格 元/台班 |
元/公里 |
说 明 |
| 1 |
空调大客车(48人及以上) |
职工通勤以及临时用车 |
661.32 |
5.6 |
1、职工通勤日行程100公里以内(不含调空里程),按一个台班计算,超出100公里部分,加公里计算。 2、出市长途,按公里计算,并每公里加0.8元过路过费。 |
| 2 |
空调中客车(19-30人) |
临时用车 |
543.51 |
4.6 |
1、临时用车日行程100公里以内(含调空里程),按一个台班计算,超出100公里部分,加公里计算。 2、出市长途,按公里计算,并每公里加0.6元过路过费。 |
| 3 |
商务车 |
临时用车 |
600 |
3 |
1、临时用车日行程100公里以内(含调空里程),按一个台班计算,超出100公里部分,加公里计算。 2、出市长途,按公里计算,并每公里加0.6元过路费。 |
备注:单价包含车辆保险、维修保养费用、油料、驾驶员及相关食宿。
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否决投标。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备: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转包和分包,投标人应能够独立承担本项目职工日常上班通勤客运服务。
3.2 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须为合格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营业执照基础信息”网络查询截图打印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上查询核实),或者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②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道路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省际包车客运)。提供道路经营许可证彩色扫描件
3.3 业绩要求:/。
3.4 财务要求:/。
3.5 人员要求:拟提供本单位长期雇佣的驾驶员,身体素质良好,驾龄3年以上,驾驶员年龄55周岁(含)以下(包含55周),须提供驾驶证扫描件。
3.6 设备要求:投标人须自有大客车不少于14台,车籍为大庆市区,车辆年限为2020年1月1日以后注册/上牌(以行驶证注册日期为准),车辆具有营运证,车辆核定载人数不少于48人(含48人);需要中客车1台,荷载人数19-30人;商务车2台(可租赁)。投标人需提供车辆行车执照复印件(正、副本),车辆营运证扫描件,中客19-30座,商务用车2台(提供行车执照,非自有提供车辆租赁协议)
3.7 履约能力:投标人需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投标人目前没有被处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服务过程中没有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B类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环保污染事件和重大质量事故;在以往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投标人的原因严重影响工程进度或在质量、安全管理上出现过重大问题。
3.8 其他要求:①投标人需承诺生产项目启动前,必须提供参与本项目的车辆保险单(承运人责任险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三者保险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②投标人投标时如提供虚假资质文件,则否决其投标,并列入承包商黑名单;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中标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则合同终止,并由中标人赔偿招标人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同时将中标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9 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投标人近三年的服务中未出现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税务机关处罚、行政处罚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
①投标人近三年必须无严重违法、违规事项,骗取中标,重大质量、安全问题,及相关管理部门处罚,以下列平台查询结果和相关部门证明材料为准:
a.《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中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结果截图;
b.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公布信息为准;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结果截图。
②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没有违约和不良行为记录,未受到东方地球物理公司淘汰、投诉的,未被东方地球物理公司列为黑名单的。
③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列入黑名单禁止交易。
3.10投标人在*发布的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并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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