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多介质管道安全输送重点实验室试验平台建设项目管材试验撬(含质量流量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5-CPPPC-ZBWT-PTB-139
1.招标条件
新疆多介质管道安全输送重点实验室试验平台建设项目 管材试验撬(含质量流量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油管道物资装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100%自有资金。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新疆多介质管道安全输送重点实验室试验平台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包括新疆多介质管道安全输送重点实验室试验平台建设项目配套建设项目和新能源储运重点实验室(一期)建设项目,其中:
(1)新疆多介质管道安全输送重点实验室配套建设项目包括氢气管道中试试验平台和试验平台配套建设两部分内容,氢气管道中试试验平台主管径DN100,主管材L360NH(X52),用于开展纯氢/掺氢天然气管道管材及输送关键设备研究,具备管材、阀门法兰、调压设备、流量计测试功能,可满足DN600、6.3MPa纯氢管材、设备测试能力,同时兼具最大压力12MPa、最大管径DN1200、最大掺氢30%的试验测试能力,平台具备共享化、模块化、撬装化及可扩展功能。试验平台配套建设主要是对现有综合办公楼进行维修改造,新增试验控制室、机房、配电室及UPS室;对现有低压配电室、低压水泵房及站内道路、围墙等进行升级改造,新建室外照明、供配电系统、安防监控系统、给排水系统等公用设施,满足重点实验室的基础试验需求。
(2)新能源储运重点实验室(一期)建设项目包括二氧化碳综合试验平台和甲醇输送试验平台两部分内容。二氧化碳综合试验平台包括二氧化碳环道测试试验平台和二氧化碳激波管测试试验平台两部分。二氧化碳环道测试试验平台主管径DN150,主管材L450M(X65),环道长度约1100m,用于开展不同相态含杂质二氧化碳管道输送关键技术验证及研究,具备瞬态输送、节流放空、管道起伏、腐蚀检测及设备适应验证等功能,可满足试验压力17MPa、温度50℃的二氧化碳环道管输测试。二氧化碳激波管测试试验平台主管径DN100,主管材为304不锈钢,环道长度约50m,用于开展含杂质二氧化碳减压波特性测试,为二氧化碳管道的管材断裂控制提供技术依据,可满足最高试验压力35MPa的超高压管路爆破泄放试验。甲醇输送试验平台主管径DN100,主管材L245N,环道长度约1360m,用于模拟正常输送、变径、地形起伏、管内节流、水击、停输再启动试验,可对甲醇在各种输送场景下的规律探究与数据积累,实现对甲醇管输关键技术验证。
招标范围: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管材试验撬一 |
详见技术要求 |
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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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质量流量计 |
详见技术要求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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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管材试验撬二 |
详见技术要求 |
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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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中标人不得因最终实际采购数量和招标暂定采购数量存在差异而要求调整中标单价。
交货地点:新疆昌吉州呼图壁县乌鲁木齐输油气分公司玛纳斯作业区705成品油站买方指定地点,具体地址发货前另行通知;
交货期:投标人自行提供最短交货期,格式为:技术资料确认完毕并下发排产通知单后XX日历日交货到买方指定地点;
质保期:质保期限为自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其 他: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包括港、澳、台和大陆保税区,须用人民币报价结算)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成撬商,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2.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或相应国际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GB/T19001或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或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3.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财务状况良好(其中资产负债率小于100%),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需承诺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无上述情形的承诺函);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证明材料,如:审计单位盖章的审计报告的关键页)。
如投标人中标,采购需求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审查其财务状况(含财务审计报告),若发现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或风险的,采购需求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需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其接受上述条款的承诺函。
3.2.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5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经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异常,提供相应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评标委员会可以在现场进行查询并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包括国家管网集团及所属企业等)列入黑名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交易权限。在采购过程中弄虚作假、不按合同履约的供应商不得参与。
3.2.5.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3-2025)项目类似产品的有效应用业绩。业绩表中产品的性能或技术参数应与本次投标所提供产品相近。业绩表应包括工程名称、产品规格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供货数量、使用地点、签订合同时间、有效业绩合同及合同发票复印件(提供的合同复印件至少应包括:封页;签字盖章页;合同中包含买方名称、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供货数量、签订时间的关键页;合同发票复印件至少应包括与合同对应的1张发票)。
3.2.6. 其他要求:
(1)投标人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或在中石油质量抽检中未出现不合格产品记录(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质量不合格事项未关闭的供应商不得参与,且招标人发现供应商存在质量不合格事项或未关闭事项,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需提供承诺书)。
(2)法律纠纷情况:投标人应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发生因未履行合同、产品质量问题原因导致被起诉而产生法律纠纷,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如相关机构判定纠纷的责任归属于投标人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无诉讼的,须提供无诉讼承诺声明函。
(3)设计文件中约定的配置和技术等其他要求。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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