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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西北化工销售公司固体化工产品(太原地区)仓储服务招标

中国石油西北化工销售公司固体化工产品(太原地区)仓储服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508-FW455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西北化工销售公司固体化工产品(太原地区)仓储服务招标已由中国石油西北化工销售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北化工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西北化工销售公司固体化工产品(太原地区)仓储服务招标

2.1项目概况:

中国石油西北化工销售公司主要销售中国石油炼化生产企业生产的化工产品(不限于中国石油企业生产产品),上述产品通过铁路或公路运输方式运达。根据业务需要,现拟在太原区域设立商业库1座,选用第三方仓储物流企业提供相关配套仓储服务。

2.2项目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对招标方通过铁路或公路发运的固体化工产品进行数量、牌号核对、包装完整性确认等货物验收工作,并完成产品运达后的接卸、理货、货损证明出具、产品入库、货物保管、库存管理、安全管理、产品出库装车等业务。

2.3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36个月。

2.4服务地点:太原区域

2.5项目预估金额:仓储物为合成树脂、合成橡胶等固体化工产品,年入库量约为2.1万吨,项目预估金额(含税)约为300万元(含税),短驳费税率为9%,其他费用税率为6%。

2.6服务标准:见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彩色扫描件。

3.2资质要求:因本次服务涉及短运业务,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普通货物运输);如委托具有相应货物运输资质的第三方实施短运服务,需提供双方签署有效、相应期限内的委托运输合同及运输单位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普通货物运输)。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或其手机应用程序查询,包括报告报备情况、赋码信息及财务报表关键指标等。

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2024年但距2025年审计周期不足整年,或成立于2025年1月1日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库房要求:

3.4.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需要在项目实施所在地地级或市级范围内有能存储固体化工产品的室内库,投标人库房面积应不少于3000平米;

3.4.2若投标人拟投用于本项目的库房为自有库房,提供库房产权证、土地证,证明材料应齐全有效,产权清晰,无抵押;若库房为投标人租赁使用,需提供投标人与库房产权人签订的库房租赁合同最近半年租赁费结算发票,合同中应明确允许投标人自主为他人提供仓储保管服务,且合同有效期应覆盖本项目服务期,并提供所租赁库房产权证、土地证,证明材料应齐全有效,产权清晰,无抵押;

3.4.3库房火灾危险性等级不低于丙级(提供消防竣工验收材料或持有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复的备案、报审等有效文件);

3.4.4库房防雷接地设施符合规范要求,年度防雷检测报告为合格,且目前正处于有效期内(如根据国家《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不需设置防雷装置,则应提供由有合法资质的专业机构(单位)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3.4.5仓储库必须满足防晒、防潮、防污染;库房周边交通便利,便于产品出入通行。

3.5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点击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zxgk.court.gov.cn);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④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⑤投标人须未被纳入服务类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为准)。

3.6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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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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