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XZJ-2025137
项目名称:2026-2028年度鄞州区东部新城甬新河周边、中央广场、中央公园绿地养护项目
预算金额(元):2620000
最高限价(元):标项一1557736,标项二1061407
标项一
标项名称:2026-2028年度鄞州区东部新城甬新河周边、中央广场、中央公园绿地养护项目(标段一)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558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026-2028年度鄞州区东部新城甬新河东岸、中央广场和中央公园绿化养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2026-2028年度鄞州区东部新城甬新河周边、中央广场、中央公园绿地养护项目(标段二)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062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026-2028年度鄞州区东部新城甬新河东岸、中央广场和中央公园绿化养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后续年度合同的签订以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年度的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