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21-FXZX-G2025-0015 项目名称:徐州市丰县新一代电子政务外网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85.000000万元(采购包1:277.500000万元;采购包2:207.5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485.000000万元(采购包1:277.500000万元;采购包2:207.5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根据《江苏省新一代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指南》、《江苏省新一代电子政务外网固定网络省市对接技术要求》等相关要求,结合丰县电子政务外网实际,开展县级新一代电子政务外网建设。通过徐州市市级统建的SDN智能网络,搭建切片网络,实现县乡镇各级网络资源灵活分配、按需组网,对我县电子政务外网进行全面迭代升级,具体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中标人具备初次交付能力后,书面向采购人申请初验,初验合格后服务3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还须提供其法人公司批准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授权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扫描件。 2.投标人财务状况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提供以下选项之一即可): A.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日期的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月报表。 B.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C.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投标人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刚成立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中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投标人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7.投标人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8.投标人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项号“6”的内容)。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具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提供其法人公司具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采购包2 1.投标人具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提供其法人公司具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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