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潘津站铁路专用线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站场路基土石方工程一标段分包招标公告招标编号:PJTL-ZCLJ-JXZL-001
1、招标条件
建潘津站铁路专用线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站场路基土石方工程一标段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运输工程分公司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线路自精伊霍铁路潘津站接轨,新建线路长度7.105km。正线数目:单线,牵引类型:电力,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限制坡度:9%。,牵引质量4000吨,供电能力具备5000吨条件(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及工程量清单)。
2.2招标内容:站场清表、站场清表增运(5km)、站场填方-借土填方、站场土方增运(22km)等。
主要工程数量(暂定量):站场清表129654.73m、站场清表增运(5km)38896.42m、站场填方-倩土填方1081077m³、站场土方增运(22km)1081077m等。
2.3计划工期:开竣工日以期甲方下达书面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中铁三局准入资质。
3.2投标人需具备承担分包任务的相应资质,完整提供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等有效证件,未“三证合一”的还应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具有良好的信誉、业绩,并应出具近三年内施工类似工程的业绩材料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施工设备(机具)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并提供相应有效证书。
3.5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行业规范。
3.6列入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不合格分包企业名录不满3年的或在中铁三局有不良行为历史的分包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3.7曾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的分包企业不得参与投标,发生较大安全质量事故的分包企业,自事故发生之日起未满三年的不得参与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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