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东C/D油田二次开发与二三结合优化调整项目海洋工程(二期)建造检验及四项法检服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赵东C/D油田二次开发与二三结合优化调整项目海洋工程(二期)建造检验及四项法检服务,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投资,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赵东油田位于渤海湾西部黄骅市赵家堡以东的5m水深浅海域,已开发项目包括海上平台8座(ODA,ODB,OPA,OPB,PT1,CP2,PT3,CP3)及配套海底管缆。在本次优化调整方案中,新建ODC可滑移钻机的井口平台1座。ODC通过栈桥与ODA连接,ODA平台钻井可模块滑移至ODC进行钻井,井口产液通过栈桥与ODA平台井口产液汇流至OPA/OPB进行处理,ODA,ODB,OPA,OPB四座平台进行适应性改造。主要新建及改造工程设施如下:(1)新建1座ODC无人井口平台:6腿,布置20口井,5层甲板,布置油气集输设备、注水管汇撬、电气间、仪控控系统、公用工程等设备,平台采用浮托安装。(2)已建ODA/OPA/ODB/OPB平台改造:新增注水增压泵、化学药剂泵撬、泡沫罐、变频器柜、消防系统改造、中控系统扩容、结构改造等工作。
2.2 招标范围:详见工作范围附件,项目最高限价总价1087326元(含6%增值税)。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2.4 标段划分:1个。
2.5 实施地点:赵东采油管理区现场交付。
2.6 服务要求:项目的执行和管理要符合QA/QC(质量保证/质量控制)、HSE(健康、安全和环境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和工程项目管理相关的要求。参考但不仅限于如下规范和标准的最新版本:《海上石油天然气生产设施检验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4号令《海洋石油安全生产规定》和25号令《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以及《海上固定平台安全规则。
2.7 技术要求:详见工作范围、工作要求附件。服务内容: 赵东C-D油田二次开发与二三结合优化调整项目海洋工程(二期)第三方发证检验服务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新建平台的建造、装船固定、安装连接和调试各过程的检验及发证;
(2)已建设施适应改造涉及到的文件审查和现场检验;
(3)项目设备、材料的到场验收工作;
备注:1.不包含采办设备的检验和认证。
2.具体工作范围详见附件一《赵东C/D油田二次开发与二三结合优化调整项目海洋工程(二期)发证检验服务工作范围》。
提供新平台建造及已建平台适应性改造发证检验服务,在满足发证要求后,及时签发证书,以满足项目机械完工验收和试生产验收所需要的条件,提交一份发证检验的项目总结报告,其中包括在项目各个阶段的,即:建造检验,安装设计审查,调试和投产检验。报告应详细写明开展的审查和检验,适用的标准和审查、检验的结论。证书将能覆盖本项目所涉及的每个设施,包括但不限于:
Ø 安装设计审查报告;
Ø 新建组块的符合性证书;
Ø 老平台改造符合报告或证书(如有必要)。
3.1 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需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②具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授予的海洋石油生产设施发证检验的资质,该资质应处于有效期内。③人员要求:检验人员资质要求:所有检验人员须具备船舶与海上设施专业注册验船师资格
3.2 履约能力:投标人目前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其他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提供承诺书,评委留有查证的权利)。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包含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和盖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以上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 信誉要求:①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在服务中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及质量事故;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⑥供方及其与投标相关产品不得因不良行为在大港油田供应商信息管理系统中处于暂停状态。(①、④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承诺书)未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惩罚禁止投标期限内: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3.5 准入要求: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对中标结果无异议或投诉情形的,直接发放中标通知书,供方持中标通知书办理大港油田公司市场准入资格;已具备准入资格的供方无需办理。
3.6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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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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