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海南公司海口电厂2026-2028年度输煤、脱硫等外围系统设备零星检修维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11-3-594)
本华能海南公司海口电厂2026-2028年度输煤、脱硫等外围系统设备零星检修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海南公司海口电厂2026-2028年度输煤、脱硫等外围系统设备零星检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述:海口电厂现有输煤系统皮带机设备及斗轮机投产于2006年5月,#8C段皮带机投产于2013年11月,皮带机共13台套,其中配置除大块器、滚轴筛、碎煤机等设备;含煤废水系统于2019年10月进行全面改造后投入运行。
#8/#9机组烟气脱硫工程,是两台330MW燃煤发电机组的配套环保项目。系统由工艺冲洗水系统、石灰石浆液制备系统及供浆系统、烟气系统、吸收塔系统、石膏浆液脱水系统、废水处理系统、事故浆液系统等组成。
#8、9炉每台炉各设置一套由江苏海峰电力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制造的正压浓相气力输灰系统,设计灰渣比8.5:1.5,系统设计出力32t/h。灰库系统由灰罐、库顶除尘器、干灰散装设备、流化风机系统和灰库管道阀门等组成。
上述输煤、脱硫及除灰等相关系统设备多,设备维护工作量大,日常需对系统设备进行检修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2.2规模:两台330MW燃煤发电机组
2.3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输煤、脱硫等外围系统设备零星检修维护。
2.4服务期:本次服务项目招标有效期为3年,由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止,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期限届满后,甲方有权根据对乙方年度内的考核结果或甲方生产经营业务变化情况,决定是否予以续签合同。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有以下资质之一,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1)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2 提供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2个设备检修或维护的类似项目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6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12月12日24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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