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销售智能物联网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天然气销售智能物联网系统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天然气销售智能物联网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025年1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复开展天然气销售智能物联网项目建设。遵循“数智中国石油”总体规划,通过补强天然气销售智能物联网,提高生产现场自动化水平,提升数据自动采集能力,实现天然气销售全局数据的高效采集、协同共享与智能应用,综合提升公司“泛在感知”和“智能决策”能力。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拟选取 1 家中标人,招标采购内容包括:(1)负责完善天然气销售智能物联网技术标准,深化天然气销售领域现场物联设备设施标准化、规范化、体系化管理,支撑各类现场设备设施联通集成,缩短接入调试与故障维护周期,综合提升现场设备设施接入效率、运营维护能力和标准化管理水平;(2)构建天然气销售统一智能物联网服务能力,建立现场设备设施物联数据模型和接入机制,强化生产数据感知采集、汇聚处理与共享能力,满足天然气销售生产运营平台和大集中ERP对现场采集数据的需求,支撑天然气销售生产运营的实时监测、安全预警和决策优化;(3)负责系统建设所需的软硬件采购或租赁服务;(4)负责项目所需要的安全等保测评、培训、会议等其他服务;(5)配合甲方完成项目验收。具体详见主要技术要求。
2.3实施地点: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4服务期限/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有效期16个月。
3.1投标人须具备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并完成过一项天然气业务领域(包括但不限于:物联网、天然气销售、生产运行、场站管理)的信息化类(包括系统开发、实施、集成、建设等)项目业绩(合同额500万以上),需提供采购合同首页、盖章页及关键页。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品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品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3.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PMP证书,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天然气业务领域(包括但不限于:物联网、天然气销售、生产运行、场站管理)的信息化类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投标人需建立目标明确、结构合理、层次清晰的项目团队。项目团队应由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技能的业务和技术骨干组成。各种层次的项目管理人员的搭配应合理,并满足项目实施的要求,在应标时提供项目组成员的名单及相关简历。
3.5 信誉要求:①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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