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6-2027独山子石化外排出口在线监测仪表维护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2026-2027独山子石化外排出口在线监测仪表维护。
2.招标范围:独山子石化公司范围内所有单位的外排出口在线监测仪表(环保在线仪表),包括CEMS、水质在线、非甲烷总烃等共计81套,按照现行国家标准规范、政府各级环保部门、集团公司、独山子石化公司的相关要求开展日常运维。
3.服务地点: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分公司。
4.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5.技术要求/服务标准和要求: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6.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7.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3%;
8.材料供应方式:标气,载气,和试剂由甲方提供,其它所有维修材料由乙方提供。
9.吊车是否甲供:是。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下列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①.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截图,共计1张)。
②.开标当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当分别提供截图,共计2张)。
③.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及投标企业不得涉及相关行贿受贿行为。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方法:登录网页→选择“高级检索”→案由选择“刑案由”→“贪污贿赂”→关键字输入“投标人名称或相关个人姓名”→点击搜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分别提供截图,共计3张)。
④.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通过*查询投标人失信分情况,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失信有效期内的,投标将被否决)。
⑤.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招标人取消或暂停交易资格(取消相应市场准入、列入黑名单等)的状态(以招标人提供的相关信息作为评审依据)。
⑥.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信息为准)。
(备注:上述“近三年内”是以开标日期为基准且含本数,往前倒推三个整年度;①②③项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提供,其余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核实)
2.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具体查询渠道及相关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此项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照原件扫描件。
5.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项目运维内容相匹配的环境服务认证证书,即,认证证书中服务项目应至少包含下列内容: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运营服务(SO2、NOX、 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 污废水自动监测运营服务(COD、 氨氮、TP、TN、PH、流量),现场端信息系统运营服务(数据采集传输仪)。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6.业绩要求:2022年 1 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1项环保在线监测系统运维合同业绩,合同中运维的设备类型至少应包括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固定污染非甲烷总烃监测系统(一个合同无法覆盖上述设备类型时,可以提供多个合同)服务合同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①合同的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同签订时间、承载服务内容页、承载金额页、签章页);②至少与其对应的1张发票金额。
7.财务要求:2022年至2024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2022-2024年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若公司成立时间较短,尚未开展上述财务报表审批工作,可暂不提供。
8.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①运营负责人应具有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应持有省级及以上专业机构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人员考试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②运营负责人从事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营服务经历不少于3年。③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④项目实施期间原则上不允许更换负责人。
资料提供形式:①资质、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②带有运营负责人姓名的劳动合同或由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业主证明需加盖业主单位印章;③ 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连续6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④承诺书。
9.其他人员要求:①承包方为此项目配备人员不少于27人且为投标人自有人员,所有运维人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专业机构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人员考试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②投标人应指定一名运营负责人,授权其负责运营质量管理,并确保其实施和保持。③参与运维的技术人员应具有至少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保持相对稳定。人员数量应与承担运维的监测点数量相匹配,运维监测点不宜多于3套/人。 ④承包方为此项目配备的人员中至少6人具有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项目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资料提供形式:第①②③项提供承诺书。第④项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或承诺书。
10.其他方面的要求:
①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②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③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④投标人中标后应当在服务所在地具备开展运营服务所必须的人员、营业场所、设备等资源和基础设施。
⑤投标单位QHSE体系已建立且有效运行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承书。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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