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00-PXGJ-G2025-0145 项目名称: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2027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预算金额:536.3444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00%(由1-优惠率计算得出),超出此范围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投标。注:本项目为优惠率报价,所有产品采用同一优惠率,供应商自行考虑单价平衡。举例:假设商品单价为100元,供应商投标报价的优惠率为30%,则结算时该商品单价为100*(100%-30%)=70元。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2027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2.项目编号:JSZC-320200-PXGJ-G2025-0145 3.项目预算金额:536.3444万元。 4.项目最高限价:100%(由1-优惠率计算得出),超出此范围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投标。注:本项目为优惠率报价,所有产品采用同一优惠率,供应商自行考虑单价平衡。举例:假设商品单价为100元,供应商投标报价的优惠率为30%,则结算时该商品单价为100*(100%-30%)=70元。 5.采购需求: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配送品种:粮油、肉类、家禽蛋类、水产、蔬菜豆制品、水果、奶类、调味品。更多详细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6.服务期限:两年,即24个月。 7.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批发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8.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投标。 9.本项目是否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否。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即24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如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人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2.《授权委托书》(给定格式;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可不提供) 3.被授权人具有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由相关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新成立的企业若不满足六个月,提供成立之后被授权人相关月份的社保缴费证明) 4.投标人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6.投标人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7.《资格声明函》(给定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2.2通用资格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