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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东方红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巡护道路维修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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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Z53393GC0019012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东方红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巡护道路维修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关于下达龙江森工集团所属单位2024年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第二批资金预算的通知》、《关于下达龙江森工集团所属单位2025年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黑龙江省东方红林业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于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招标人为黑龙江省东方红林业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青山林场、奇源林场、塔山林场、五林洞林场、独木河林场。

2.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项目总建设里程120.677km,为四级公路,设计速度20Km/h,路面宽度4.5m,为路面改造工程。

2.3 招标控制价如下表所示:

标段

名称

里程(m)

单项最高投标限价

(元人民币)

标段最高投标限价       (元人民币)

/

青山林场

43345.27

3951691

11048828

奇源林场

14269.045

1300499

塔山林场

21455.309

1955281

五林洞林场

7698.308

701145

独木河林场

33909.584

3140212

注:具体工程量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21日,计划交工日期2026年01月31日,计划工期:42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及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及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

2.7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8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参与本项目投标施工企业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index.jsp)”中的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内(2020年11月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下列施工项目,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①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②累计独立完成过里程不少于120公里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项目。

(注:业绩中的施工项目指新建或改扩建或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3.1.3财务最低要求:近三年(2022年—2024年)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的财务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3.1.4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且持有公路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3 凡由于违法、违规行为及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而受到省有关部门处罚的企业,按照处罚决定文件的规定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在被处罚期间不得参加省内工程招投标活动,如参与招投标活动并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

3.4 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在2024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23年度被交通运输部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包含不同公司的高管互为董事的情况)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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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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