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6-SNZX-G2025-0224 项目名称:鼓楼区重点困难老年人居家安全智能守护服务 预算金额:1197.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详见下文 采购需求: 为贯彻落实市民政局、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重点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前期鼓楼区对纳入探访关爱对象的老年人口进行了智能监护服务需求摸排,现计划为重点老年人口提供毫米波雷达监护服务及AI外呼关爱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合计1197万元,单项限价详见下表,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单项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所需平台开发部署、安装调试、交付验收,确保服务正常运行;(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次月1日起计算,共计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评审前六个月内(2025年5月-2025年10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评审前六个月内(2025年5月-2025年10月)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4年度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2025年5月-2025年10月)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并提供近半年内(2025年5月-2025年10月)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任意一个月即可),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复印件、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 7.注:①前款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