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BZD-2025-1005
项目名称:眉县校车运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31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校车运营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31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31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服务 | 车辆运营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31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校车运营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7)《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
(8) 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校车运营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合法的道路旅客运营资质的企业或具备独立运营资质的校车服务公司。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本人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4)税收缴纳证明: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招标公告开始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费凭据);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招标公告开始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费凭据);
(6)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截图)
(8)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网页截图)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