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2806号
项目名称:金沙县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序列号: B-20251120-000091-7
预算金额(元):5700000
最高限价(元):57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金沙县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项目实施主体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57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完成金沙县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其他国土绿化)项目造林规模5000亩,总计49个小班。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2.1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①提供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在公告发布当日至开标前任一时间,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公开网”网站查询下载的查询截图 (包括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提供公告发布当日至开标前任一时间,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完整查询记录截图,查询截图编制入响应文件中;并书面承诺本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格式自拟);
2.2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不再进行价格扣除(其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100.00%,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0.00%)。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本项目的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请按该行业划分标准进行中小企业声明。
注:1、为本采购项目提供前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3、除能源、金融、通信、保险等相关的特殊行业分公司外,其余行业分公司参与投标须取得总公司授权;(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参与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书,并注明相关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4、相关证件在年检期间或者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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