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县域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和中心药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GA010032-202503-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27-2025-00510
3、项目名称:秭归县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县域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和中心药房建设工程)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787.5(万元)
6、最高限价:2787.5(万元)
7、采购需求:
①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为运营监管平台建设、数字化服务体系建设、智慧医共体建设。
②招标范围:
1)在初步设计基础上完成项目建设方案的优化和深化;
2)按照招标人审定的建设方案完成范围内全部设备及软件采购,以及运输、安装调试、检验验收、技术培训、售后等配套服务,详见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0天内供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是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1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4%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执行小微企业价格优惠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①投标人须具有营业执照;(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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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