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CZB2025-ZCGK-1123
项目名称:西安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全流程综合支撑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3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试点城市工作通过终期绩效评价及验收止(不早于2027年3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全流程综合支撑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包括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9)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投标人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联合体协议。 其他要求: (1)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协议载明需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