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二O二五年度第93批集中招标(江西公司分宜电厂双林厂区
贮灰场(麻竹)扩容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分宜发电厂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江西省分宜县双林镇白水村
建设规模:本项目对分宜电厂双林厂区一期2×660MW机组事故贮灰场进行异地扩容改造,厂区至灰场的运灰道路总长约14.2km,其中利用已有道路约10.2km(其中利用S311省道9.7km,利用 X296县道0.5km),需新建运灰道路约4.0km,本项目的新建运灰道路由分宜县政府负责统一规划建设。灰场征地面积(包含进灰场道路及灰场管理站征地面积)为32.38×104m2(约485.7亩),本项目考虑堆灰至245m高程,相应灰场库容约为548.2×104m3,灰场初期防渗膜铺设至215m高程,相应灰场库容约为173.1×104m3。
工期要求:本项目为EPC交钥匙工程(可行性研究已完成),总工期为10个自然月。
2.2招标范围
|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信息技术 服务费 |
| 1. | DNYZC- 2025-11- 21-039-01 | 贮灰场扩容 改造项目 EPC总承包 | 包括江西分宜电厂双林 厂区麻竹贮灰场及运灰 道路EPC总承包工程的 勘察报告、施工设计、 设备和材料采购、施 工、验收、工程移交 | 本项目为EPC交钥匙工 程(可行性研究已完成), 总工期为10个自然月。(详 见第二卷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1000 |
| 序 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整理、完善与本工程 | 工期 | 信息技术 服务费 (元) |
| 所有阶段有关的文件和 资料、竣工图,并完整 移交给发包人)、工程 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 所有内容,负责水土保 持、环评、职业卫生等 验收工作,安评等后续 政府要求的报告编制及 验收工作。具体包含以 下工作内容: 1.总包方负责初期 坝、给排水系统、电气 系统、运灰道路、库区 防渗、管理站、后期子 坝等设计、设备与材料 采购、施工、验收等全 部内容。 2.总包方负责本工 程施工范围内建设所需 的全部设备及材料的采 购、检验、验收及现场 保管。主要工作内容 有:初期均质土坝、预 应力排水管制做安装及 现浇竖井、库区防渗及 雨水回收系统、运灰道 路、电源线路、水源管 线、管理站土建及给排 水、供暖、供电系统及 灰场运行设备、喷洒系 统及运灰车辆清洗系统 等配套工程等。 3.总包方负责总承 包界区内土石方开挖、 回填、平整等工作,如 |
| 序 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由投标人承担并负责所 | 工期 | 信息技术 服务费 (元) |
| 有费用。 4.施工及生活用电 由总承包方按业主指定 电源点引接,接点以后 的设施由总包方负责。 接点以后的计量装置及 线路由总承包方负责设 计、采购、安装、调 试。电费发包方按照施 工当期建设工程材料信 息价记取,具体计量数 据由双方定期抄表,费 用在结算付款时扣除。 施工及施工期间的生活 用水由总承包方自行负 责。 5.本工程如果需要 外购土方时,其土源点 由总承包人自行解决, 购土费用、土方运输费 用等均由总承包人支 付。在施工场地内进行 取土时, 严禁占用征租 地坐标范围外用地,若 发生一切纠纷及费用由 承包方负责。建设期间 产生的建筑施工垃圾的 处理、运输等工作由承 包方负责,但需符合国 家地方环保要求。 6.本工程所涉及的 所有地面附着物补偿由 总承包人负责协调、谈 判、签订补偿协议、清 理,并负责支付费用。 7.总包方负责环 |
| 序 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信息技术 服务费 (元) |
| 保、安全预评价、职业 卫生、安评、消防等备 案告知及组织专项验 收。 具体以第二卷第五章发 包人要求为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6)投标人不属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未被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
(7)投标人未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设计:投标人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电力行业(或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施工: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由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提供)。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内承接工程项目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4)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2020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完工时间为准)至少一项600MW及以上等级国内火电配套灰场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完工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非联合体投标的独立提供EPC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勘察设计业绩(含 EPC合同勘察设计业绩),施工单位提供施工业绩(含 EPC 合同施工业绩),设计业绩与施工业绩可为不同项目。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同时近5年承担过至少一项灰场总承包或一台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项目EPC总承包或主体工程分包项目经理或副经理。
(6)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颁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7)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是投标方的正式在职人员,以提供近六个月社保缴费为准。
(8)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设计+施工)。
注:1.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按联合体分工提供各方相对应的资质证书2.以上证书官网可查的以官网查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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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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