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
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采购范围及要求:生产服务分公司承接非标件制造相关业务,其中部分机加工件所用调质、渗碳工序(如销轴、滚筒轴等),生产服务分公司无相应的设备,无法加工,需委托专业加工单位进行调质、渗碳工序委外加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材质 |
1 |
销轴类 |
Kg |
50000 |
40Cr/30CrMnTi |
2 |
滚筒轴 |
Kg |
15000 |
45#/40Cr |
1.2实施地点:新泰华源矿院内
1.3服务期:至本项目成交金额执行完毕;
1.4最高限价10万元(含税,税率:13%);
1.5结算付款方式:外委加工件完成且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到甲方办理挂账,挂账完成后根据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服务分公司资金情况按比例支付至 90%,剩余的 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30天内如无质量问题一次性全额无息支付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5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提醒:谈判保证金打款只接受公对公户打款,不接受个人打款。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11月21日起至2025年11月26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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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