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保障房设施功能完善(加装电梯)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灵武市保障房设施功能完善(加装电梯)建设项目设计 已由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灵武市保障房设施功能完善(加装电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灵发改发〔2025〕191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及市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 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 SSGDZTB2025318
本项目建设地点: 灵武市龙凤佳苑小区、东塔家园小区、梨花苑 B 区、灵州花园小区、盛世嘉园小区。
建设规模: 本项目共涉及5个小区、43栋楼、213个单元,惠及居民 2852户,共加装无障碍电梯213部。进行配套设施改造:同步实施供电设施增容及线路改造,对加装电梯涉及的排水、供热、燃气、通信等地下管道进行针对性迁改,优化基础设施布局,保障电梯建设顺利推进与后续运行安全。
设计服务期限: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直至本项目通过验收并取得备案证明文件。
招标范围: 灵武市保障房设施功能完善(加装电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 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 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 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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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