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渠江平昌县白衣镇段防洪治理(二期)工程、渠江平昌县黄滩坝大桥至安家坝大桥段防洪治理工程、渠江平昌县兰草镇段防洪治理工程(巴河左右岸平昌县兰草镇河段)、渠江平昌县星光工业园至星光污水处理站段防洪治理工程、渠江平昌县银丰加油站至星光大桥段防洪治理工程、四川省渠江平昌县同州街道办段防洪治理工程(巴河左岸平昌县坦溪社区段)
(项目名称) / 标段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渠江平昌县白衣镇段防洪治理(二期)工程、渠江平昌县黄滩坝大桥至安家坝大桥段防洪治理工程、渠江平昌县兰草镇段防洪治理工程(巴河左右岸平昌县兰草镇河段)、渠江平昌县星光工业园至星光污水处理站段防洪治理工程、渠江平昌县银丰加油站至星光大桥段防洪治理工程、四川省渠江平昌县同州街道办段防洪治理工程(巴河左岸平昌县坦溪社区段)(项目名称)已由 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平发改审〔2025〕199号、平发改审〔2025〕200号、平发改审〔2025〕201号、平发改审〔2025〕202号、平发改审〔2025〕203号、平发改审〔2025〕20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平昌县河湖管理保护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平昌县河湖管理保护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巴中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平昌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平发改审〔2025〕199号、平发改审〔2025〕200号、平发改审〔2025〕201号、平发改审〔2025〕202号、平发改审〔2025〕203号、平发改审〔2025〕20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省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巴中市平昌县;
2.2 建设规模:渠江平昌县白衣镇段防洪治理(二期)工程:综合治理河长4千米,新建堤防护岸2千米,整治加固堤防护岸2千米;渠江平昌县黄滩坝大桥至安家坝大桥段防洪治理工程:综合治理河长6千米,拟建堤防护岸6千米;渠江平昌县兰草镇段防洪治理工程(巴河左右岸平昌县兰草镇河段):综合治理河长3.53千米,拟建堤防护岸1.4千米,整治加固堤防护岸1.8千米;渠江平昌县星光工业园至星光污水处理站段防洪治理工程:综合治理河长1.2千米,拟建堤防护岸1.2千米;渠江平昌县银丰加油站至星光大桥段防洪治理工程:综合治理河长0.9千米,整治加固堤防护岸0.9千米;四川省渠江平昌县同州街道办段防洪治理工程(巴河左岸平昌县坦溪社区段):综合治理河长2千米,拟建堤防护岸1千米,整治加固堤防护岸1千米;
2.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初步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及施工期相关服务工作;
2.5 标段划分:勘察设计1个标段;
2.6 本项目采用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确定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和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文地质勘察和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 2022年11月1日以来具有1个总投资不低于800万元的水利工程勘察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业绩认定时间以项目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联合体投标的,设计业绩由设计单位提供,勘察业绩由勘察单位提供。)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设计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再以本单位的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标段投标;(4)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领取中标通知书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办理。
4. **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