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运维技术有限公司-中核运维海南昌江核电1、2号机组大修转速、位移、振动等探头检定外委项目-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中核运维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我公司”)接受采购人委托,拟代为外委实施本项目,现公开发布谈判采购如下:
一、 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报价人参与本项目报价即视为已充分理解并接受以下安排:
- 我公司作为本项目采购人,全权负责本项目采购实施的一切事宜。报价人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进行响应,报价应答须按照我公司要求提交;
- 本项目最终用户为 海南核电有限公司 ,我公司与中选单位签订的采购合同,由最终用户作为见证方。为确保合同切实履行之目的,见证方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参与合同技术执行(包括但不限于检查、监督、审查、验收及考核评价等);
- 中选单位认可我公司及最终用户各自享有的合同技术执行权利,愿意为我公司及最终用户行使权利给予必要的配合并提供同等的待遇。
一、 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购范围为:海南核电厂1、2号机组4次大修(108、208、109、209大修)转速、位移、振动探头检定。该项目需要完成汽轮机、主泵、柴油机等重要设备监测系统的相关传感器检查与校验的工作,传感器包含转速、位移、振动、键相、偏心、差胀、流量计、温湿度变送器、氢浓度监测仪等探头;详见技术规格书。
期限及进度要求: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进度完成108、208、109、209大修委托的项目工作,执行每次大修期间探头检定及大修前的部分探头检定;具体实际委托检定探头数量以及时间、进度以甲方通知为准。预计至2028年12月31日项目结束。详见技术规格书。
实施地点: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离厂检定或者海南昌江核电厂现场检定。
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采购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如技术规格书中资格要求与采购文件不一致,则以采购文件为准)
- 参与报价的单位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供方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认证)或供方所属的检定/校准的实验室取得CNAS认证证书[1]。(应提供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的资质证书及认证或认可证明文件材料)。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