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4-XMGL-G2025-0013 项目名称:南京夫子庙秦淮风光带导视系统更新实施项目 预算金额:3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5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属于无效标书 采购需求: (1)方案编制服务:对采购清单中所涉及的各类标识标牌等设施进行工艺图深化设计、深化布点方案、文字信息排版文件编制、全景图绘制,以保障设施的生产安装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顺利通过验收。 (2)完成设施生产安装工作:设施采购清单具体种类、规格、技术参数、数量、价格、安装条件及相关标准详见配置清单。 (3)系统运营维护工作: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完成相关系统运营维护工作(具体详见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交付使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70日历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提供签字盖章扫描件,上传至系统。 1.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盖章扫描件,上传至系统。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一)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五章评标办法与评标标准。 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详见格式)。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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