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北段机电设备安装及装修施工01合同段施工机械(叉车/吊车/载重汽车)招标公告(招标编号:IFB2025-11-036940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北段机电设备安装及装修施工01合同段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北段机电设备安装及装修施工01合同段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机械(叉车/吊车/载重汽车)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北段——南门至华山街段,线路全长13.94km,均为地下线。共设车站10座,平均站间距1.411m,最大站间距2.134m,为碾子沟站至南梁坡站,最小站间距809.954m,为南门站至中桥站。一期工程北段设车辆基地(哈马山车辆基地)一座。哈马山车辆基地(规划征地25.67公顷)于月湖路东侧、北站一路南侧的地块内。设主变电站两座,分别位于南门站附近(与1号线合建)和九家湾站附近(与4号线合建)。
期工程北段设换乘车站4座,在南门站与1号线(联络线1条)L型换乘,在碾子沟站与3号线T型换乘,在南梁坡站与7号线通道换乘,在乌鲁木齐站与4号线L型换乘。
本标段施工内容包含乌鲁木齐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北段(南门~华山街段)中,南门站(含幸南部分区间)至平川路站(不含平川路站)间各站和区间(含1、2号线联络线)各站和区间的通风空调与供暖、给排水及水消防(不含市政给排水)、低压配电与照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气体灭火等系统设备安装;施工范围内部分设备(除甲供设备外)的采购;本标段各车站综合承载体系的采购和安装;车站装修(含公共区、设备区、轨行区、风道)、导向标识、二次砌筑、广告灯箱施工、采购;地面附属建筑物(包括出入口、紧急疏散口、安全出入口、风亭和区间风井、无障碍电梯等)的建筑(含装饰装修)、结构、风水电,地面接驳(含站前广场、招标图示范围的绿化工程等)施工、采购,以及施工临时用地、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工作内容。
2.2招标范围:
具体机械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专项资质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附件1《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北段机电设备安装及装修施工01合同段项目部施工机械(叉车/吊车/载重汽车)租赁招标包件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以下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4.1属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范围内的。
4.2属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
4.3属于“信用中国”网站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的。
4.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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