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南行车公寓设备补强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FZB2025112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怀化南行车公寓设备补强设备采购招标人为怀化房建公寓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专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怀化南行车公寓设备补强设备采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怀化南行车公寓设备补强设备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质。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名或两名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2023年及2024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符合国家及国铁集团(原铁路总公司)相关技术标准,并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5、业绩要求:需提供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不少于1份。
6、履约信用要求:供应商应有良好信誉,不在国铁集团黑名单及暂停合作的名单内;具有良好的履约和售后服务能力,并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无因自身履约等问题被国铁集团或广州局集团公司限制投标资格的情形。
7、其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技术要求
1、设备满足行车公寓叫班待乘管理操作流程,系统稳定,维护方便,无缺陷及安全漏洞。
2、本次新增的配套设备需接入公寓既有待乘管理系统,所有设备、电线路与原叫班待乘管理系统适配,并实现共平台管理。
3、配置的人行门禁一体机、乘务员智能铭牌揭示单元屏、电子门锁需支持智能入住功能,乘务员通过面容比对、计划匹配功能实现入寓登记和离寓注销的全流程自助办理,实现智能入住及无纸化管理,提升公寓接待效率和入住体验。
4、其他:投标人提供设备安装调试服务,根据技术规格书,涉及需与既有系统、设备兼容和互通的,要保证与既有系统、设备兼容和互通。招标人不负责协调与既有系统兼容性方面的工作,投标人自行完成兼容适配,所有费用包含在总价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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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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